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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器》:从法律荒原中艰难走出的一代人
电视剧《重器》是最近的热播剧,很好看,涉及不少法律和政治问题,引发了很多讨论。其中一个给我印象很深的地方,就是电视剧所展现的两代法律人不同的人生经历和时代特征。
剧里有一组镜头让我印象很深。1980年,人民政法大学法律系开学第一堂课,周一仆没有急着讲法律条文,而是在黑板上写下了三个大字:“法律人。”
今天看,这三个字似乎没有什么特别。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院教授,都可以称为法律人。但放在当时的中国,这三个字其实很有分量,因为它涉及国家法律,也就是该剧所强调的国家“重器”。
1979年7月,中国一次通过了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在内的七部法律,长期没有一部完整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局面终于结束了。周一仆本人就参与了法律的起草。他希望这些改革开放后进入大学的年轻人,将来能够成为真正的法律人,成为国家“重器”的执行者。
但摆在新一代法律人面前的,与其说是一条已经修好的法律大道,不如说是一片刚刚开始开垦的荒原。
新中国成立后的近三十年里,一直没有一部完整的刑法。对于刑事犯罪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当时的政策和政治形势,缺乏一套稳定、统一的刑事法律制度。后来又经历一次次政治运动,尤其是“文革”十年,无产阶级专政和阶级斗争不断强化,使本来就很薄弱的法制遭到严重破坏。没有完整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律师制度也长期中断。很多时候,决定一个人命运的不是稳定的法律条文,而是当时的政策和政治运动。
《重器》中的老一代法律人,几乎人人身上都留下了那个时代的伤痕。陈一众的父亲原来当过审判长,后来被打倒,成了理发员。陈一众小时候亲眼看到母亲被当成“破鞋”批斗,父亲不但没有能力保护妻子,甚至不得不捡起扔在地上的破鞋,重新挂到妻子身上。一个曾经审判别人的人,在政治运动面前连自己的妻子都保护不了。
周一仆等人也经历过类似的磨难,人生最好的年华已经过去。因此,当大学重新开始培养法律人才的时候,他们把希望寄托到了下一代身上。
陈一众、余高远、夏英杰、张丽慧和陆则铭就是这样走进了政法大学。他们的家庭背景、性格和人生追求完全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接受了改革开放以后重新建立起来的正规法律 教育,开始相信判一个人有没有罪,首先应该问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而不是问政策是怎么要求的。
1983年毕业前夕,他们到南余实习,正好赶上第一次“严打”。当时社会治安恶化,连实习的两位女生也受到流氓的攻击。中央要求对严重刑事犯罪“从重从快”打击。剧中这起流氓案件,因为赶上“严打”,量刑突然从几天刑拘加重到了死刑。用当时的行话说,是赶上了风头。
这五个人大学毕业时的工作分配,也让我很有些诧异。因为我自己是1982年1月大学毕业的,和他们几乎是同时代人,都是改革开放后重新招生的那一代人。那时候大学生很少,毕业以后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作为处在北京的人民政法大学,能够留在北京、进入中央机关,和被分到基层单位,起点完全不同,今后的人生道路也可能完全不同。比如,一个分配到国务院的学生和分配到地方中学的学生,今后的发展前途将完全不同。
在我的记忆中,大多数大学生都希望留在大城市、大学或者机关。真正主动要求去艰苦基层的当然也有,但绝对是凤毛麟角,在我那一届学生里没有。我记得当时确实有去基层的分配名额,但因为不少同学考上了研究生,不参加分配,结果那些基层名额反而用不上了,空出来了,没人去。个别无奈被分到差一点单位的,后来也都通过考研等方式离开了。
所以剧中陈一众和夏英杰主动要求去基层,我觉得多少有点虚,有些理想化。陈一众还比较容易理解。他的父亲本来就是老法律人,有一些关系,两位老师又是父亲当年的好友,把他视若子侄。就像余高远说的,陈一众可以随时放弃去德国留学,可以放弃北京,因为他有路子,可以随时再回去。后来事实也证明,他可以回北京读博士,参与新法律的修订,之后虽然再次回到滨江,却仍然可以调回回京。对他来说,基层并不是一条有去无回的路,更像是一段短暂的历练。
余高远反而更真实,更像我记忆中那个年代的人。他来自贫困农村,没有任何家庭背景,靠读书改变命运,一心希望毕业后留在北京,进入最高法或最高检。他认为真正推动中国法律正义和进步的,只能自上而下。电视剧后来的一些情节,其实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他的判断:只靠下面几个人折腾往往没有用,最后还得靠上面的一纸命令和政策。
五个年轻人毕业前实习时遇到了律师李乡。李乡不过是认真替被告人辩护,却因此被认为是在替坏人开脱,为罪犯站台,最后自己竟然被抓了起来,罪名包括包庇罪和泄露国家机密罪。
今天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如果律师为一个被告作无罪辩护,就可能自己成为罪犯,那么律师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就像袁律师说的,照这个逻辑,每一个认真辩护的律师都有可能成为罪犯。
几个大学生不服李乡被抓。陈一众闯看守所,张丽慧甚至把事情捅给《人民日报》。陈一众的想法,就是要“弄出点水花”,结果自己也被抓了。事情最终惊动了上面,李乡被判无罪,相关负责人受到处分,陈一众也被放了出来。如果没有上面的干预,诚一众这一辈子也许就完了。
这段故事一方面表现了年轻法律人的勇气,另一方面也揭示了当时法治建设的困境:仅仅靠基层几个人“弄点水花”,往往解决不了问题,最后仍然需要来自上面权力的干预。
所以余高远并不完全错。他后来越来越懂得权力的重要性,也越来越懂得怎样在权力体系里生存。他会坚持原则,却也会计算得失;想主持正义,又尽量不得罪领导;希望改变法律,却首先要保护自己的位置。陆则铭评价他,人不坏,业务也不错,就是有点“鸡贼”。
我觉得这个人物写得很真实。为了有一天获得改变制度的权力,他不断适应制度,包括选择与高干家庭的残疾女儿结 婚。但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他也在不断妥协,并在这个过程中被制度慢慢改变。
夏英杰恰恰相反。她几乎不会算计,认准的事情就要坚持到底,有时甚至坚持得让人觉得有点傻。她自己也曾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惹事精”。
钱兴良被指控杀妻,她一直认为证据有问题,但最终顶不住师傅和法院的压力。钱兴良被判死刑,最后在袁律师的辩护下才保住性命,改判死缓。八年以后,被认为早已遇害的妻子于三花竟然活着回来了。既然所谓的“被害人”根本没有死,钱兴良当然不可能是杀妻凶手,这显然是一起错案。
为了处理这起错案的相关人员,多亏余高远的周密安排,法院准备表扬当年提出不同意见的夏英杰,处分她的师父梅姐离开法院。没想到夏英杰不但不要表扬,反而认为自己当初没有坚持到底,同样负有责任,要求和师父一起受处分。结果被罚到了大史家村。
说实话,看到这里,我觉得编剧多少把她写得有些过于理想化了。现实中的人,很少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前途。但也正因为如此,夏英杰成了这五个人中最纯粹的理想主义者,甚至有点抽象,像荒原里长出来的一棵过于笔直的树,不肯弯,也最容易折断。
在剧情中,她被人打破过脑袋,被汽车别倒,摔成脑震荡,最后又被出狱罪犯推下车牺牲。编剧给她取“夏英杰”这个名字,似乎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她平平安安活下去,仿佛这个人物就是按照一个烈士形象来塑造的。
张丽慧则是另一种性格。她是孤儿,来自贵州。以这样的家庭背景能够考上重点大学,本身就极其不容易。她平时话不多,做事谨慎,看起来甚至有些蔫,有时那副表情甚至像在故意装傻。
她是五个人中唯一被分到最高检的,这一点多少有些出人意料,后来也没见她在那里有什么特别的发展。研究生毕业后,她主动要求去了偏远西疆的别山监狱,担任驻监狱检察官,说是去基层锻炼。
我感觉她多少有一点惩罚自己的意思。当年他没有任何背景,但是系里把唯一留在最高检的名额给了她,而她喜欢的余高远一心想留在北京,却没有留下,被分去了基层。毕业以后,张丽慧多次给余高远写信,但那些信余高远连信封都没有拆开。估计那些信里会有些歉意:自己平白无故的进了最高检,而最想进最高检的余高远却去了基层。分配不是她的错,但她会有些愧疚。
张丽慧似乎是在用自己的行动作一种潜意识的告白:不是我贪恋北京,不是我不愿意去基层。于是她后来选择了荒凉的别山监狱作为证明。那是一个还没有互联网的年代,一个年轻女孩选择去如此偏远的监狱当驻监检察官,某种意义上几乎等于给自己的个人生活判了“死刑”。就像郭达杰说的,没有人在这里能呆下去。
在那里,张丽慧反而觉得自己获得最大的释怀和自由。在那里,她遇到了不断喊冤的犯人闫继才。老检察官郭达杰在那里工作了二十多年,也帮助过上百名喊冤的犯人申诉,但成功率为零。张丽慧偏偏不肯算了。她不断追查,惹怒了很多人,甚至把自己的工作和前途都押了上去。而她的坚持又反过来影响了师父,老头也拼上老命和她一起调查。最后真正的凶手被找到,闫继才终于无罪释放。
当然,《重器》并没有简单地说老一代差、新一代强。那些老法官、老检察官年轻的时候,可能也和陈一众、夏英杰一样满怀理想。只是几十年的政治运动、行政干预、人情关系和一次次碰壁,让他们学会了小心、妥协,也学会了害怕。
剧中好几处镜头,都听到老法律人对年轻人说,我们年轻的时候,也和你们一样,也充满激情和正义感。这些话听起来很平常,其实很真实,也很悲凉。新一代法律人的幸运,是他们终于有了比上一代好一些的法制环境。他们手里开始有《刑法》,有《刑事诉讼法》,有律师,也开始有程序正义、证据规则和权利意识这些概念。而且还有了判案的利器DNA。
当然,《重器》也没有把这个过程写得过于浪漫。年轻人办成很多事情,靠的不只是法律,还有老师、同学、上下级甚至私人感情和关系。陈一众能把李乡案捅上去,与他的两位老师有关系;张丽慧调查闫继才案,也离不开她的暗恋者、后来的丈夫郑建民的帮助。几个同学后来分别进入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又形成了一个彼此照应、互相帮助的关系网。这大概也是那个时代真实的一部分:新的法律制度已经开始生长,旧的人情社会却远远没有消失。有时候,人们甚至不得不借助人情和关系,去推动本来应该由法律完成的事情。
《重器》的故事从1979年前后一直讲到1997年。不到二十年,对于一个人的一生来说很长,对于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来说却很短。第一堂课上,周一仆在黑板上写下“法律人”三个字的时候,这五个年轻人还不知道自己将面对什么。后来有人做了法官,有人做了检察官,有人当了律师;有人继续读书,参与法律修订;有人学会了妥协和周旋,也有人为自己的坚持付出了生命。
所以,中国的司法进步就像电视剧所表现的那样,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在一次次冲突、妥协和纠错中慢慢向前。周一仆写在黑板上的“法律人”三个字,也正是在这样一片法律荒原中,一笔一画,艰难地写出来的。
2026.8.27 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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