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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四维:当小男孩走出了拘押中心,美国往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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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四维:当小男孩走出了拘押中心,美国往哪去?

 

一个五岁孩子是怎样被卷进执法机器的

蓝色兔子帽的小男孩,被ICE拎进了德州监狱。这不是新闻图片里的“煽情一幕”,而是一整套制度裸露出来的底色。2026 年 1 月 20 日,明尼苏达州哥伦比亚高地,一个刚从幼儿园回家的 5 岁男孩李亚姆·科内霍·拉莫斯(Liam Conejo Ramos)戴着蓝色兔子帽、背着蜘蛛侠书包,在自家车道被联邦移民局(ICE)特工拦下并戴上手铐押走,和他一起被带走的,是正在申请庇护的父亲。

家属和校方的说法是:当时有多位成年人可以临时照顾孩子,但 ICE 仍然坚持把孩子一并带走。ICE还被指控把这个小男孩当作“诱饵”,用他去引家人开门。在 ICE 的版本里,父亲“试图逃跑,把孩子丢在车道上”,特工只是“保护儿童免受寒冷”。谁的叙事更接近真相,法院还要慢慢查;但一个事实已经成立:一个 5 岁的孩子,被当作执法行动中的“对象”,被长途押解到德州的拘押设施——一度甚至被关进关成年的监狱。

拉莫斯一家来自厄瓜多尔,2024 年进入美国申请庇护,有正在审理中的移民案件,并没有已经生效的驱逐令。也就是说,他们是依照法律程序在走庇护路子,却在川普第二任期的“城市突击行动”(Operation Metro Surge)中,被当作“例子”,被当作数字,被当作“配额”里的一笔。这一幕在美国社会引起强烈震动:媒体连篇报道,学校和社区自发折纸兔子声援,明尼苏达州副州长和联邦众议员公开发声,要求把孩子送回家。

而真正把局面扭转过来的,是一份短短三页的人身保护令(writ of habeas corpus)。李亚姆和父亲被押到德州后,律师在德州西区联邦法院提起人身保护令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这类羁押违法,要求立即放人。人身保护令在英美法传统里,是对抗国家滥捕滥押的最后一道防线:只要有人被关起来,就有权让政府把人和理由一起交到法官面前,由法院来判这次拘押是不是合法。

负责此案的联邦法官弗雷德·比耶里(Fred Biery) 用一份篇幅不长、语气却极其强烈的意见书,批准了这份申请,命令联邦政府无条件释放父子二人。这三页人身保护令,在法律的漏洞上按上了一根手指。

在人身保护令结尾,比耶里把那张小男孩被押走的照片,和两句《圣经》经文排在一起:一处是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另一处只是简短的“耶稣哭了”。一位联邦法官很少在正式裁判文书里写得这么“有感情”。这既是在对个案做法律判断,也是在向整个系统发出一个信号:如果任由行政权力把社区当成战场,把儿童当作数字,宪政秩序本身就会漏水。法官的三页判决,只是把手指按在了一个已经开始漏水的地方。也正因为这样,他在意见书里引入了两个看似“不法律”的意象:荷兰堤坝和格兰西的那句名言。

荷兰男孩与“怪物时代”:在旧世界崩裂的缝隙里

比耶里在这份短短的判决书里,除了引用《独立宣言》和《圣经》,还调出了两个看起来完全不在“法律语境”里的意象:荷兰男孩堵堤坝的童话故事,以及安东尼奥·葛兰西那句被引了无数遍的话——“旧世界正在死去,新世界尚未诞生,这是怪物出没的时代”。

荷兰男孩的故事很简单:一个孩子发现堤坝漏水,把手指塞进洞里,一直坚持到大人赶来,把堤坝修好。这个故事在现代政治语言里,常被用来比喻那些“虽然力量微小,却试图阻止灾难扩散”的行动。比耶里把自己的人身保护令,比作那只按在堤坝上的手指:他当然清楚,三页纸挡不住一整套联邦政策,挡不住带枪的机构,挡不住总统和部长的命令;但如果没有这些“按住漏点”的动作,堤坝就迟早会决口。

在这样的“间隙”里,各种“怪物”就会爬出来:把法治当工具的强人政治,把少数族裔当替罪羊的民粹动员,把行政权力当作满足愤怒和恐惧的武器。把一个带兔子帽的小男孩从车道押上警车、押往德州的那套逻辑,就是这种怪物的日常表情。

葛兰西那句话,放在今天的美国,同样适合。旧世界正在崩塌:战后形成的自由主义国际秩序在退潮,冷战后的“美国例外论”遭遇一次又一次的现实反击,国内的“白人中产神话”被债务、毒品和去工业化一点一点挖空。新世界却迟迟长不出来:更包容、更平等、更可持续的政治经济制度,还只是论文、口号和街头标语。比耶里把葛兰西的话写进判决,是在提醒读者:这不是一场技术争议,而是一场关于“新世界长成什么样”的搏斗。是要一个把弱者当人看、愿意为他们修堤坝的新世界,还是一个习惯于“牺牲一小撮、安抚大多数”的旧世界变形体?

比耶里法官在这份判决里,其实还隐隐指向了一个更深的层面:这种对一个五岁孩子下手的国家暴力,并不只是技术官僚“误判”,而是源自一种在物质追求中放纵残忍欲望的政治文化。联邦政府的高层,在移民议题上习惯把“数字”“指标”“威慑效果”挂在嘴边,把驱逐人数当成可以拿来在选举辩论中炫耀的“政绩”,在这种逻辑里,被抓走的不再是一个个具体的人,而是可以任意增减的统计单位。

比耶里重提《独立宣言》对乔治三世的控诉,等于在提醒美国人:当权力在以“秩序”“边界”“安全”的名义,去满足一种对控制、惩罚、驱赶的残酷欲望时,领导人的人格也在迅速空心化。他用极为冷静的法律语言,指向的是一种失去节制、失去怜悯、只剩下“工具理性”的统治冲动——这种冲动,不仅让一个戴兔子帽的小男孩被当成“威慑样本”,也让整个政府机器在不知不觉中滑向“非人化”的深渊。

从乔治三世到 ICE:当“蜂拥的官员”再度上门

这份判决书有几个关键点:他把联邦执法机关对社区的闯入、恐吓,放在美国独立战争的历史背景下审视,直接点名托马斯·杰斐逊在《独立宣言》里对英王乔治三世的控诉。他用上了极少见的字眼,形容这一套做法出自一种“背信弃义、毫无节制的权力欲望”(perfidious lust for unbridled power),把执法当成满足残忍冲动的工具,而不是维护法律的手段。

从法律史看,这案子让人联想到两件事:一件是英国近代限制国王权力的那些里程碑——《权利法案》《人身保护法》等;另一件是美国内战后的那几轮宪法修正,把“平等保护”“正当程序”写进根本法,试图用文字防止未来再出现大规模的合法暴行。

比耶里这次做的,其实就是用这些老工具,对抗一套新技术。在程序上,他用人身保护令逼联邦政府解释:为什么一个有在审理庇护案的父亲和孩子,会被当作“驱逐对象”,会被押送到远离住所的拘押设施?这是不是已经超出了合理执法的界限?在权力边界上,他质疑的是:行政机关能不能用“行政令状”绕开司法审核,把“谁可以破门而入抓人”的权力握在自己手里?这和当年殖民地对“普遍搜查令”的愤怒,有多大差别?在价值判断上,他不是抽象地说“要平衡安全与人权”,而是明确点名“每日配额”“权力欲望”“牺牲弱者”,把政府行为的伦理后果摆在台面上。

比耶里在判决书中引用《独立宣言》里一段十分刺耳的文字:当年的英国国王“派来成群结队的官员骚扰人民,吞噬他们的财产”,并且“煽动国内的叛乱”。把 18 世纪的控诉搬到 21 世纪的移民执法上,并不是修辞噱头。一方面,ICE 近年来的执法逻辑,确实越来越像一支在“敌对领土”上行动的部队。按照媒体披露的内部备忘录,联邦政府授权特工用“行政令状”强行闯入民居,只要内部上级签个字,就可以破门而入抓人,而不必事先拿到法官批准的司法令状。另一方面,“都市突击行动”这样的专项部署,本质上是在特定城市、特定街区集中撒网。很多被抓的人,并不是在跨境时被查获,而是在上学、下班、回家的路上,被熟门熟路的特工堵在自家车道、楼道、电梯口。

独立战争时期的美国殖民者,抱怨的是英国派来的“海关稽查”“驻军”,拿着宽泛的“搜查令”闯进民宅、乱翻乱查;今天的争议,在形式上看是移民问题,在权力结构上却很像当年的英国统治的翻版。比耶里把这二者连起来,是在提醒一个被很多人刻意忽略的事实:美国的宪政传统,从一开始就是对抗“国王之手伸进百姓家门”的传统。如果任由行政机构,尤其是带枪的机构,用内部文件取代司法审查,用配额取代合理怀疑,那么当初《独立宣言》里那些控诉,迟早会重新适用于今天的华盛顿。

李亚姆的案件,只是这条线上的一个极端例子:执法人员在居民区埋伏,盯上的是一个戴兔子帽的小孩;他们不但没有把孩子从局势中“剥离出来”,反而把孩子当成突破口,让他变成敲开家门的工具。这种做法,在技术上可以被包装成“战术”,在政治上可以被包装成“强硬”,可是放到《独立宣言》的镜头里看,就是典型的“骚扰人民”。

“配额”背后的冷酷:当权力追逐数字,孩子就不再是人

比耶里在判决中,把矛头直接指向“每日驱逐配额”。法官一上来就点明,此案的根源,在于政府为追求“每日驱逐配额”而搞出的一系列仓促又粗糙的执法行动,哪怕是把一个五岁的孩子押到几千公里外的拘押中心,哪怕这意味着直接伤害孩子。他写道,此案源自政府“构思粗糙、执行低劣”的配额制度,而为了完成这些配额,当权者似乎不在乎要付出怎样的人道代价,配额看上去是行政管理里的“效率工具”:以量化指标来督促机构“出成绩”。但用在驱逐出境上,配额就会自然鼓励最简单粗暴的抓人方式:去最容易找到目标的地方——学校、社区、公交站;抓最弱势的人——小孩、孕妇、刚下班的工人;选最难反抗的时间——清晨、黄昏、放学路上。

在这种压力下,一线特工的职业习惯会被慢慢改写:他们不是在执行一套“谨慎适度的法律”,而是在完成一张“必须填满的报表”。完成数字,就有晋升、预算、奖惩;犹豫迟疑,就可能被视为“不够忠诚”。

比耶里 把这种心态称为“背信弃义的权力欲望”,说这是一个“为了获取更多东西,而愿意牺牲弱者”的政府。这句话戳穿了问题的核心:今天的美国联邦政府,并不是简单地“怕移民太多”,而是逐渐把某些人口当成用来维持一种政治叙事的“祭品”。

在新移民快速增长的地区,这种叙事尤其有市场。很多政客把这些社区描绘成“失控地带”:犯罪、毒品、帮派、恐怖主义都被往这里一股脑丢。配额驱逐就成了证明“政府还掌控局面”的廉价方式——哪怕真正被抓走的人,往往是正在上学的孩子、去医院看病的孕妇、刚下夜班回家的工人。从这个角度看,李亚姆案并不是“极端个案”,而是整个体制往前推到一个极端位置时的必然产物。

从政治现实看,这份判决也暴露了当下美国的一种撕裂:一方面,美国还保留着一套可以动用的制衡机制:独立的联邦法院、还算活跃的媒体、仍有余力的公民社会。正是这三者的共同作用——律师动用人身保护令,媒体放大个案,社区连续抗议——才迫使联邦政府在短时间内“掉头”,把人放出来。另一方面,这些机制已经不是自动运转的常态,而更像是“荷兰男孩”的临时补救:制度本身的惯性,并不总是朝着保护弱者的方向滚。只要行政部门掌握立法多数、控制话语权、把移民描绘成“敌人”,司法系统就可能被边缘化,判决也可能被上诉、被拖延、被规避。

从社会文化看,这份判决也用一种刻意的方式,撞击了美国的自我想象。一边是戴着兔子帽的小男孩,被全副武装的特工押走,押往几千公里外的拘押点;一边是联邦法官在判决书结尾附上的两句经文:让孩子到我这里来;耶稣哭了。

这份判决对理解当下美国的意义

美国长期以来把自己讲成一个“《圣经》与宪法共同塑造的国家”:以《独立宣言》的自由观和《圣经》的慈悲观为核心价值。比耶里把这两套语言一起搬上纸面,说白了是在质问:如果一个自称信奉这些文本的国家,容许自己的政府把儿童当作配额、当作诱饵,那这些文本到底还值不值得挂在墙上?

对理解美国今天的局势,这样的判决至少提供了三个角度:看清权力的真实焦点:政府把移民增长地区视为“不能容忍的异质空间”,不是简单出于治安考虑,而是担心选票结构、劳动力市场、文化认同发生变化。驱逐配额、突击行动、街区扫荡,本质上是在“管理人口组成”,在为某种“想象中的国家”清场。

看清制度的双重面孔:同一套宪法,可以为民权运动提供工具,也可以为戒严和大规模驱逐提供包装。关键在于:谁在解释它,谁在动员它,谁在法院门口排队。李亚姆 案说明,制度还没有完全失效,但也已经离不开一次次“用身体去撞门”的个案。

看清“怪物时代”的挑战:当旧的经济模式、社会结构、种族秩序都在摇晃,而新的共识又迟迟长不出来,“怪物”最容易以“安全”“秩序”“边界”的名义出现。它可能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也可能披着国旗举着《圣经》。识别它,需要的不只是情绪,更需要对历史记忆的敏感,对语言套路的警觉。

在法院的命令下,李亚姆和父亲终于在 1 月底被释放,回到了明尼苏达的家,回到了同学和老师身边。对这个家庭来说,人身保护令暂时挡住了浪潮;然而,对整个美国来说,那道堤坝上的裂缝还在。接下来,美国要面对的问题,是愿不愿意承认:把一个五岁的小孩当作配额、当作诱饵、当作恐吓社区的工具,本身就是对建国初心的反噬。

如果说葛兰西所谓“怪物时代”的最大特点,是旧的道德语言被不断挪用、反转和空洞化,那么应对这个时代的第一步,就是把语言夺回来:把《独立宣言》里的控诉,用来照亮新的“蜂拥官员”;把《圣经》里关于孩子的句子,用来逼问那些自称“捍卫基督教文明”的决策者;把人身保护令这些看似古老的程序工具,用来抵抗最新式的行政暴力。

李亚姆的故事不会是最后一个,比耶里的判决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李亚姆被押走的那一刻,美国看到了一面残酷的镜子;李亚姆被放回家的那一刻,美国也看到了另外一种可能。究竟哪一种会成为未来的常态,并不由一个法官、一个总统或一个案子决定,而要看在更多类似的时刻,有多少“荷兰男孩”愿意把手按在那道正在渗水的堤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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