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世界论坛

<- 社交登陆。【论坛使用帮助】
黎洪林:现有制度已不能阻止总统腐败
 
Notifications
Clear all

黎洪林:现有制度已不能阻止总统腐败

1
1 Users
0 Reactions
175 查看
Many
 Many
(@many)
Illustrious Member Admin Registered
已加入: 9 年 前
帖子: 12289
Topic starter  

黎洪林:现有制度已不能阻止总统腐败

————修宪防止再次出现“制度型盗国者”

关于总统腐败的公共指控,对美国民主制度具有深远影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在任期内——尤其是自2025年其史无前例地开启第二任期以来——接连面临一系列腐败指控。批评者认为,其行为之严重已超越历届政府。

美国联邦参议员亚当·希夫(Adam Schiff)近期列出特朗普“十大腐败行为”,称之为总统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安插亲信、将白宫货币化的典型案例。不止于此,媒体广泛报道的其他事件——从利益冲突到为个人或政治利益滥用权力——也构成了一幅令人忧虑的全景。

本文将详尽梳理这些指控,分析特朗普是否确实利用总统职务为个人、家族或政治盟友谋利,并探讨这些行为对治理体系产生的直接与间接后果。文章还将深入分析,这种类型的总统腐败对一个奉行宪政民主制度的国家构成何种威胁,包括公众信任的侵蚀、制度性制衡机制的弱化,以及民主规范的瓦解。同时,我们将评估现有法律与政治机制是否足以遏制这类行为,并探讨是否有必要引入新的制度保障——包括专门针对总统腐败的宪法修正案。

亚当·希夫指控的特朗普十大腐败行为

2025年5月,联邦参议员亚当·希夫(Adam Schiff)列举了特朗普总统涉嫌的十项腐败行为,称其为总统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严重范例。这些案件涵盖从接受外国赠礼和商业交易,到以政策换取自身财富增长的各类情形,简述如下:

白宫“特斯拉展厅”交易:2025年3月,特朗普总统在白宫南草坪高调接待特斯拉首席执行官兼白宫顾问埃隆·马斯克(Elon Musk),公开展示新款特斯拉Model S车型。此次电视转播活动极大提振了特斯拉疲软的股价。不久之后,马斯克宣布将向特朗普政治组织捐赠前所未有的1亿美元。伦理观察机构指出,此举构成事实上的“利益交换”:利用白宫平台为私人企业造势,换取巨额政治献金。《Axios》报道称,在马斯克同时担任政府特别雇员和顶级捐赠者的背景下,这种捐赠“在金额和性质上都属破天荒”。此事立即引发“金钱换通道”的担忧,并进一步模糊了公职职责与私人商业之间的界限。

公费打高尔夫并为自己创收:回归白宫后的最初一百天,特朗普在自己名下的高尔夫球场度过了超过四分之一的日子,其频率远超历任总统。至2025年4月初,他在74天中已有20天在自家球场挥杆(约占27%)。这不仅招致批评,认为其行为耗费公共资金超过3000万美元(用于安保和旅行支出),而且这些开销直接流入其个人企业账户(包括住宿和场地费)。有国会议员指出,这3000万美元原本足以支付约280名联邦工作人员一整年的薪水。更为讽刺的是,在2025年4月的某个周末,特朗普选择前往佛罗里达打高尔夫而不是出席阵亡美军的遗体交接仪式,引发广泛愤怒。

梅拉尼娅·特朗普的纪录片赞助:第一夫人梅拉尼娅·特朗普(Melania Trump)推出一项自传纪录片项目,很快便牵涉进金钱与权力的交易。2025年初,梅拉尼娅与亚马逊签署一份高达4000万美元的授权协议,预计其个人可从中获利至少2800万美元。更令人担忧的是,梅拉尼娅方面还向企业高管和亿万富豪寻求额外“赞助”,出价自1000万美元起,包括获得联合制片人名号及纪录片首映礼贵宾席位。换言之,曾出席特朗普就职典礼的富豪们被要求以八位数价格购买进入“第一家庭”圈子的门票。舆论认为,这种通过娱乐包装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换。甚至亚马逊参与本案也招致非议:有消息称,亚马逊的报价是次高出价的三倍之多,业内猜测该交易更多是出于向特朗普家族“示好”,而非市场潜力考量。

“行政分部”私人俱乐部:特朗普家族在华盛顿特区开设一家名为“行政分部”(The Executive Branch)的私人会员俱乐部,专供富豪与特朗普政府内部人士交往,在现代总统史上并无先例。俱乐部入会费高达50万美元(另有年度会费),宣传明确面向寻求与内阁高官、顾问私下接触的企业高管。据报道,该俱乐部仅接受邀请,门槛“至少50万美元”,确保只有亿万富翁与C级管理者得以入内。一名组织者表示,该俱乐部旨在打造全华盛顿最精英的社交场所,让会员在无舆论干扰的环境中“培养与特朗普政府的关系”。伦理学者指出,这等于将政府官员的接触权货币化:特朗普家族(包括小特朗普和一批主要金主)通过收取会员费大赚其财,而会员则买通道以实现非正式游说。这种安排令人联想到镀金时代的腐败俱乐部和密室交易,严重破坏了基于才能的治理逻辑。

迪拜特朗普国际酒店与大厦:在第二任期内,特朗普集团重新启动并扩大海外商业项目,尽管此前曾承诺任期内不再进行此类交易。其子埃里克·特朗普(Eric Trump)宣布将在迪拜建造一座80层的特朗普国际酒店与大厦,与当地一家豪华地产开发商合作推出此项目。大厦中的住宅单位起价在100–200万美元之间,预期将为特朗普家族带来巨额收益。值得注意的是,埃里克在总统即将访问阿联酋的前一周,出席了迪拜一场房产活动,为该项目造势。观察人士警告称,总统出访与集团交易同步推进,制造前所未有的利益冲突。特朗普此番并未重申其第一任期内签署的道德承诺(当时他名义上承诺不做新海外项目),而是公然在开展外交的同时推动家族业务。迪拜项目与阿联酋政府及地产商密切合作,彰显总统本人有可能因其对外政策而在财务上受益,从而引发对美中东政策是否受金钱驱动的质疑。

卡塔尔55亿美元高尔夫项目:特朗普集团达成一项重大协议,在卡塔尔开发一家奢华高尔夫度假村,这也是特朗普品牌首次进入该国市场。该项目位于多哈以北的海滨,占地庞大,总投资达55亿美元,包括一座特朗普国际高尔夫俱乐部和多栋高级别墅,由卡塔尔国家房地产公司Qatari Diar牵头开发,并与一位沙特背景的地产商合作,预计将为特朗普家族带来数亿美元的长期收益。此举之所以尤为关键,在于它与特朗普总统对卡塔尔的外交活动几乎同时发生。事实上,这项交易的消息就在特朗普预计出访多哈的数周前被媒体披露。正因为如此,人们质疑特朗普在处理中东政策时,是否受到其私人商业利益的左右。美国宪法中的薪酬条款(Emoluments Clause)禁止联邦官员未经国会同意接受外国政府的馈赠或款项。通过与卡塔尔国有企业开展利润共享的地产项目,特朗普事实上挑战了这一宪法红线。立法者与国家安全专家同时警告,若总统与外国政府存在金钱纠葛,美国在该地区的外交筹码和政策客观性将被严重削弱。

沙特房地产交易与特朗普圈层的海湾投资:特朗普与沙特阿拉伯的关系也充满金钱交织。特朗普集团与沙特开发商(如Dar Al Arkan)合作,在吉达和利雅得推出多个房地产项目,包括一座特朗普大厦。这些项目公布的时间点恰好在沙特主权财富基金向特朗普女婿贾里德·库什纳(Jared Kushner)创建的私募基金注资20亿美元之后不久。批评者指出,这种模式——海湾国家政权向特朗普家族企业注资——是一种高明的“示好”方式。例如,沙特向库什纳的“亲和力伙伴”(Affinity Partners)基金注资的规模“极不寻常”,引发参议院对可能存在“交换性期待”的调查。如今特朗普重掌白宫,这些沙特交易引发了一个严重问题:美国对沙特政策(如军售、人权问题)的立场是否受到总统家族财务利益的影响。历史上,哈定政府的茶壶山丑闻是能源企业向内阁官员行贿,而在特朗普任内,则是外国寡头直接资助“第一家庭”,设下了一个危险的先例。

“星链”卫星交易与以权谋商:另一项新型腐败指控,涉及特朗普政府将对外贸易政策与埃隆·马斯克(Elon Musk)的商业利益捆绑。在特朗普回归白宫后,马斯克的SpaceX公司旗下“星链”卫星互联网迅速扩展至海外市场。内部通信与举报人透露,特朗普政府在进行关税谈判时,施压外国政府批准星链进入当地市场。例如,在特朗普对莱索托(Lesotho)征收高额关税后,该国迅速向星链颁发首个互联网运营牌照。类似情况还出现在印度、越南、孟加拉等国——这些国家都希望获得贸易减免,随后即刻批准星链落地。有报告称,孟加拉官员曾在白宫与马斯克会面,被暗示只有放行星链,才能换取更优的贸易待遇。多位参议员称这是一宗“教科书式的腐败案例”,并要求全面调查。他们指出,美国外交官充当马斯克企业的推销员,将国家贸易政策变成亿万富翁盟友的商业拓展工具。希夫称这种安排“显而易见、恶劣、且极具危险性”,因为它意味着国家外交政策已为总统身边人的利益所扭曲。

卡塔尔“空中宫殿”礼机:最引发哗然的行为之一,是卡塔尔王室提出向特朗普赠送一架定制版波音747-8喷气式飞机——一架价值约4亿美元的“空中宫殿”,供其作为空军一号之用。该架飞机内饰镀金、奢华非凡,与美国宪法的薪酬条款明显相悖。尽管如此,特朗普却表示有意接受此礼,幕僚辩称这可为美国节省开支(因卡塔尔愿意承担购机费用)。但国防与情报专家指出,使用外国提供的飞机为高级官员服务存在严重安全风险,因为通信系统需重装,飞机本身也可能被植入监听装置。英国广播公司(BBC)发问:总统是否有权在未经国会批准的情况下接受如此贵重的礼物?国会议员(包括希夫)严厉谴责这一行为为“赤裸裸的违宪行为”:“这对特朗普来说是划算的交易,但对纳税人和国家而言,是灾难性的。”多位议员已正式致函国防部督察长,要求对此事立案调查。甚至有军方人士表示,特朗普对奢华赏赐的渴望,可能会迫使美国在外交上“还礼”,从而影响国家政策。这一事件再度印证,正是宪法试图防范的情形:外国政府试图通过馈赠收买在任总统。

“总统币”加密货币骗局:希夫所列“十大腐败行为”之首,是特朗普自创的一种加密货币,俗称“总统币”(Presidential Meme Coin),该币种被其本人亲自推销,并植入其政治品牌。交易系统将高额手续费与收益导入特朗普商业伙伴及家族账户,短短几月已获利数十亿美元。更令人担忧的是,特朗普团队将对总统及其核心圈子的接触权货币化:持有大量总统币的外国投资者可获邀参加私宴、贵宾活动,甚至白宫参观,将总统职位沦为可标价出售的商品。希夫直言:“特朗普发财了,你却被反复收割”,政府被彻底改造为“盈利型家族企业”。此行为前所未有地将官方职位与私人金融工具捆绑,被伦理专家斥为“极端腐败形式”。若此类交易涉及以政治回报换取币值投资,还可能违反证券法与反贿赂法。希夫将“总统币”作为整个特朗普白宫“利益交换型治理”的缩影——核心逻辑是将总统权力直接变现为家族私产。

以权谋私:个人、家庭与死党的腐败受益结构

分析总统腐败行为的关键,是厘清这些行为究竟惠及谁。特朗普所涉的诸多指控,可大致归为三类:是否主要服务于总统本人财务利益、是否使其家庭成员受益、抑或是否回报政治盟友与金主。这三类各有不同的制度风险:

个人牟利:特朗普最直接的腐败形式,即其多项政策或行为公然有助于个人资产增值。例如:将政府公款与竞选资金引入自有地产(如打高尔夫、举办官式活动),在任期内促成海外商标与新投资,甚至推出加密货币,将其政治影响力“品牌化”,变现于私有平台。这种“变总统职位为现金机”的现象,是最清晰的腐败形式,其直接后果是将本应服务公共利益的国家资源与政策,重新定向为总统钱包服务。自20世纪以来,美国总统鲜有如此明目张胆的牟利行为。特朗普的做法,更近似19世纪政党恩庇体制,甚至更像当代专制国家的“寡头式盗国”操作,而非民主政体下应有的自我约束。其破坏的不仅是清廉制度,也瓦解了人们对总统是否忠于国家而非金钱的基本信任。

家族利益与裙带结构:特朗普将家庭融入治理核心,意味着其家人也在公权框架中同步致富。伊万卡与贾里德担任白宫高级顾问期间,正值其个人商业品牌获外交豁免与海外市场优待;梅拉尼娅的纪录片交易,则为第一夫人身份套现数千万美元;小特朗普(Donald Trump Jr.)亦以“总统之子”身份,参与“行政分部”等可高价出售政治接触权的项目。这种“裙带型腐败”破坏了现代政治中的“利益壁垒”:总统不仅为家族致富提供通道,而且扩大了利益冲突的半径,覆盖整个“第一家族”网络。例如:若沙特政策既关系特朗普企业,又涉及库什纳的基金,便形成双重冲突。这种“准王朝型”结构,在美国历史上极为罕见。建国者本意正是拒绝世袭与贵族体制,现代裙带法规亦为此设立。特朗普对这一制度自觉的公开挑战,被不少学者视为政治伦理的“历史倒退”。

政治盟友与死党受益:第三种形式,是总统利用公权为其政治盟友、支持者及金主谋利,构成互惠型腐败。埃隆·马斯克(Elon Musk)是最鲜明的案例:作为重要金主与政策顾问,马斯克旗下企业(特斯拉、星链)获得特朗普政府在宣传、市场准入与国际贸易上的强力支持。特朗普还多次为面临司法指控的亲信开脱或赦免(如斯通、马纳福特、弗林等),形成“封口—赦免”的政治互利链条。这种“庇护式腐败”不止于具体交易,更破坏了公职任命与政策制定的公正原则。特朗普任内,多个无资历的捐款人被任命为驻外大使,高层监管政策往往“顺从金主意愿”而非公共需要。这种交易化治理模式,被批评者称为“俘获型国家”:当国家决策系统逐渐为有资源、有门路者把持,其结果便是公共政策沦为私人回报机制。

当然,这三类腐败并非泾渭分明,常常交叉重叠。例如:特朗普主导的2017年减税政策,既让自身企业及家人受益,也满足其核心捐赠者与商业联盟的要求,堪称“多重受益体”。又如:推动星链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既有助马斯克拓展营收,也巩固了其与总统的政治与人脉交换。梳理这些行为不难发现,核心逻辑始终如一:总统职位被当作手段,用以服务私人网络利益,而非整体国家福祉。

这一趋势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相关个人或集团在财政上获得丰厚回报。据报道,特朗普在任期内个人财富不仅未下降,反而显著提升,打破“总统收入应因公牺牲”的传统观念。而更深层的间接后果,则包括:政策偏向富人、民众信任下降、民主法治受蚕食。正如学界所指出:“在宪政民主国家,总统是人民意志的受托人;而在腐败型政府中,总统则如同一家私营企业的首席执行官,只为自身利润与忠诚圈子负责。”

总统腐败对民主制度的系统性风险

当一国总统涉入腐败,尤其如特朗普所涉规模之广,其对宪政民主制度的冲击是深远而系统性的。以下几个层面最为关键:

公共信任的流失:信任是民主制度的基础货币。总统腐败行为一旦广为人知,民众对政府的信赖便迅速瓦解。在特朗普任内,多项民调与指数显示公众信心下滑。《透明国际》在其“全球腐败印象指数”中记录到,美国在特朗普第一任期中得分大幅下降,创下近十年来最差水平。有观察者指出,该趋势正与“公众对民主制度的不信任上升”高度重合。公众若普遍认为政治领袖为一己私利行事,将导致犬儒主义蔓延,选民参与率下降,甚至出现社会不满与极端政治思潮抬头——例如,一位宣称要“清理腐败沼泽”的民粹人物,将更易赢得支持。盖洛普公司2020年调查发现:特朗普的反对者对总统制度的信心跌至历史低点,其中腐败感知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国际形象亦受影响:当盟国怀疑美国政策是为了总统钱包服务,信誉即受损;而对手则更易利用腐败为宣传材料,贬低民主制度之优越性。

制衡体系的弱化:美国宪政制度建立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之上,其运作仰赖内部监督与规范自觉。然而,一个腐败的总统往往会主动削弱这些监督机制。特朗普任内的一个重要现象,即是有意破坏本应限制其行为的机制。他解雇多名督察长(Inspectors General),试图干预司法部,要求对自己盟友“从轻”,并施压调查对手。若此类行为得不到有效制约,未来总统便可能仿效,进一步侵蚀制度约束。例如,特朗普遭弹劾时,其所属政党的大多数议员选择维稳而非追责,部分分析者因此认为:国会对行政权的监督已被党派忠诚所替代。司法方面也表现出一定限度,如关于薪酬条款的多项诉讼最终并未实质裁定,使得关键宪法条款失去应有作用。长此以往,美国政治将更趋于“制度空转”:制度框架仍在,实际监督机制却被抽空。

政策扭曲与治理失败:总统腐败行为还会直接导致政策偏离公共利益。若一项政策的出发点不是基于民众福祉,而是某位金主、一家企业或总统本人的商业利益,必然会造成治理偏差。例如:若环保法规的松绑并非源于公共评估,而仅仅因为某位化工巨头是总统捐助人,则大众健康将被牺牲。特朗普时期,多项重大公共政策决策(从医疗采购、军事交易,到自然灾害应对)都被质疑存在“裙带交易”。最突出的例子之一,是波多黎各“玛丽亚飓风”灾后重建项目,最终被交予一家与特朗普内政部长关系密切的蒙大拿小型能源公司,引发严重争议。腐败还可能导致不合格企业中标,或政治门路替代专业评估,从而造成公共资源浪费、治理能力下降,即所谓“制度性退化”。此外,腐败政府往往更倾向信息不透明,如特朗普拒绝公开税表、秘密会见商业人物等行为,正是其拒绝外部监督的体现。随之而来的,是民主治理应有的“真诚与可信性”的消解。

腐败扩散效应:从高层向下传导

高层的示范效应极其关键。若总统本人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谋利而未受追责,政府其他层级官员也会默认此种行为为“许可状态”。在特朗普任内,多名内阁成员被爆出伦理问题(如乘坐私人飞机、办公室奢装、公务旅行夹带竞选事项等),显然受到“上行无责”氛围的刺激。这种腐败文化还可能扩展至州与地方政府,一旦官员普遍认为“法律与道德只是形式”,治理正当性将全面失控。宪政制度之核心,即在于“以身作则”:总统不是权力的化身,而是国家法治的最高示范者。若总统贬低法治,讽刺道德,则其破坏的是整个政治生态的根基。

危及选举公正与政权更替机制:当腐败渗透至选举本身,其对民主的威胁即达制度根本。特朗普对2020年选举结果的否认以及其引发的1月6日国会暴乱事件,虽不属于财政意义上的腐败,但却是将“为私谋权”推进至极限的例证。其在2020年大选后的行为,包括向佐治亚州官员施压要求“找到”选票,正体现了总统试图利用权力工具扭转选举结果。这一行为表明:若总统将政府资源(如对外援助、执法部门)转为竞选服务工具,即可直接操控选举进程,从根本上破坏民主制度。虽2020年司法系统与州级选务官员成功阻挡了篡改,但制度漏洞已被暴露。未来若出现更擅于操弄制度的总统,或许可利用腐败工具完成“合法掩饰下的政变”。可见,即使腐败起于金钱,若无制约,也终将走向制度瓦解。

这一切表明,总统腐败并非个案,而是系统性风险的触发点。民主衰退的最初迹象,往往就是腐败与不信任累积,进而使民众对制度失去信心,推动强人政治与反制度浪潮。数据显示:2016至2020年,美国在透明国际“国家清廉感知”中连续下滑,正与其民主指数下降趋势同步。布鲁金斯学会2017年一项研究便预警:“美国的三大民主支柱——自由选举、法治与反腐机制,在新总统执政下面临全面考验。”事实证明,这一预警并非危言耸听。腐败不是孤立事件,而是整个民主秩序稳固与否的根本变量。

现有制度机制不足以约束总统腐败

美国政治与法律体系原本设计了多道防线,用以约束总统的不当行为。这些机制包括宪法条文(如弹劾条款与薪酬条款)、相关法律(如联邦伦理法、财务公开法)、独立监察机构、自由媒体与公民社会的监督,以及最终的选举问责机制。然而,特朗普执政经历表明,这些传统制度在面对一位故意无视规范、积极滥用职权的总统时,其有效性大打折扣。

弹劾与国会监督:政治程序的局限性。弹劾是宪法赋予国会的最高问责机制,针对“叛国、贿赂,或其他重大罪行与不当行为”。特朗普在2019年(乌克兰丑闻)与2021年(国会暴动)两次遭众议院弹劾,显示国会具备行动能力。但两次皆未在参议院获得三分之二多数票,说明在高度党派化背景下,弹劾作为制衡机制日益虚化。与此同时,针对特朗普企业与外国金主的腐败线索(如薪酬条款疑云)未被纳入正式弹劾内容,一是因焦点被其他丑闻掩盖,二是部分议员担心政治反弹。此外,国会在日常监督中频频受阻——白宫拒绝交出文件,官员拒绝出席听证,国会虽可发出传票、裁定藐视,但执行迟缓、成效有限。整体而言,弹劾与国会监督机制在面对“政治铁板”时,效果严重打折,其运行高度依赖于多数党是否愿意跨越党派忠诚而维护制度正当性。

司法审查与检察独立性:消极应对与司法空窗。法院系统本可成为制衡总统的另一防线,部分判决确曾限制特朗普政策(如阻止旅行禁令、迫使其公开税表)。但在涉及总统腐败指控的关键案件上,司法表现得极为审慎。薪酬条款相关的多起诉讼,在实质审理前即被以程序理由驳回,未触及宪法适用实质,这被认为是一次“历史性错失”。法院对政府内部争议采取“政治问题回避”原则,或以“无起诉资格”为由拒绝干预,导致重大伦理问题“合法空白”。

刑事法方面,更大问题是司法部自设规条:现任总统不得被起诉。该政策虽非成文法,却在“通俄门”调查中被穆勒团队严格遵守——即便发现特朗普妨碍司法的证据,亦未提出起诉,而将责任转交国会。此空窗期意味着,只要在任,腐败总统基本免于司法追责。虽州级检方不受该政策限制,但针对现任总统的起诉仍将触发宪法危机。直至特朗普卸任后,纽约、佐治亚与联邦检方才先后提起多项诉讼,惩治虽有希望,却滞后于滥权行为本身的发生。

伦理法规与行政监督架构:豁免条款与执行空转。联邦伦理法虽对多数公职人员设有限制,但核心法规(如《利益冲突法》)明确将总统与副总统排除在外,理由是总统职务范围过广,难以操作“完全回避”。以往总统多依靠自愿剥离资产或设立信托(如卡特出售农场)避免争议。特朗普拒绝设立盲目信托,仅将管理权“转交儿子”,实为保留实质控制权,从而暴露出法律制度之漏洞。

联邦政府伦理办公室(OGE)虽可发布建议,但对总统无实质制约权。特朗普多次无视其警告。反裙带法虽成功阻止其正式任命女婿女儿为内阁官员,但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出具解释意见称该法不适用于白宫顾问职务,为特朗普家族进入白宫开绿灯。特朗普卸任前一夜罢免18名督察长,也违反了国会“30天通知期”要求,但因法律未设强制执行机制,最终未受实质惩处。这一系列事件揭示:大量伦理制度依赖于总统的“自律”与“信念”,一旦总统本人无视规范,制度便失效。

选举作为最后防线:无力阻止滥权的当下行为。理论上,民主制度最终可通过选票问责:腐败总统可被选民“下架”。2020年特朗普败选,在某种程度上可被视为选民对腐败与混乱的否定投票。但选举本身为“事后问责”,对于正在进行中的滥权行为无即效制约力。更重要的是,若总统在第二任期无法连任,或干脆妄图扭曲选举过程,选民问责的现实作用将大打折扣。

更危险的是,特朗普对2020年选举结果的质疑、煽动暴力、企图篡改州级计票结果,显示其不惜破坏制度以自保。这些行为非但未受到党内一致谴责,反而得到部分势力支持,说明选举机制在制度遭到内外侵蚀时,未必能自动恢复民主秩序。若未来总统更善操控媒体、更有组织化腐败网络,则“投票纠错”的功能恐将完全丧失。

综上所述,美国制度虽在特朗普任内部分发挥了约束作用——法院曾阻止其政策、媒体积极曝光问题、选民亦终止其连任——但整体而言,其防线多被绕开或架空。若未来总统从特朗普身上学会:腐败几无惩处、只要党内团结就能躲过弹劾、法院回避制度性裁决——那么,美国制度恐将面临“系统性被俘”的风险。诚如多位观察者指出:“若腐败代价很低,下一位总统将做得更绝。”

需要新宪法修正案限制总统腐败

近年来的政局剧变,已使部分学者与立法者开始提出昔日被视为“激进”的方案:通过宪法修正案,正面应对总统腐败问题。这类修正案可起到多重作用:明确禁止特定类型的利益冲突、建立有力的强制机制,并向全社会宣示国家对于廉政治理的制度决心。那么,针对总统腐败的修宪提议可能包括哪些核心内容?

强制财务公开与资产剥离机制:修正案可规定,总统与副总统必须在就职前公开纳税记录、商业持股与所有资产细节,并于就职后一段限定时间内完成资产剥离。虽然过去多为自愿操作(如卡特、奥巴马等总统皆作出过资产隔离),但若写入宪法,将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底线。例如,修正案可强制设立盲目信托或等效安排,违者则被视为严重违宪,可构成弹劾理由或自动丧失资格。

强化薪酬条款的现代适用性:现行宪法第一条第九款第八项,即所谓“薪酬条款”(Emoluments Clause),用语简略、适用范围模糊。修正案可将其现代化,明确定义:总统本人、其企业或直系亲属不得在未经国会批准的情况下,从外国政府直接或间接收受重大金钱、赠礼或商业利益。修正案还可设定执行路径——例如,授权国会、特别监察委员会或联邦法院介入,并对违规资金实施追缴、冻结或归公处理。

限制特赦权的自利性使用:目前总统特赦权极为宽泛,几乎不受限制。修正案可规定,总统不得就与本人职务行为直接相关之调查、诉讼或刑责事项,赦免本人、直系亲属、或参与共同犯罪的合谋者。此举可防范“自我保护式赦免”成为掩盖腐败的工具,类似特朗普对多位沉默盟友的大赦,也不再可能被视为“合法但不当”。

宪法保障监督机构独立性:修正案可为特定监督职能设置独立性保障,如:明确督察长(IG)或特别检察官的任免程序须经国会三分之二通过,或设定固定任期与弹劾门槛;亦可设立独立于白宫的“总统行为审查委员会”,具有调查权与强制报告义务,对总统涉及腐败的行为进行制度化追责。此举可缓解总统“开人封口”的现实权力,使内部制衡机制更具韧性。

明示违宪行为后果与弹劾标准:现行宪法将“重大罪行与不当行为”(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留有巨大解释空间,导致弹劾成为党派较量的牺牲品。修正案可将总统腐败行为纳入明文列举的弹劾事由,如:接受外国金钱、拒绝公开财务信息、干预司法、滥用赦免等,并授权特定机构(如最高法院或国会联合委员会)提前裁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违宪牟利”,以便弹劾程序可据以启动或自动触发。

当然,也有批评者担忧此类修正案可能陷入技术细节过多、过于拘束总统职权,甚至引发政争升级。他们主张,已有宪法明文禁止贿赂、并通过弹劾应对,毋须再增文字。但历史经验显示,抽象条文在面对党派极化与制度沉默时,往往“形在而神亡”。一项具体修正案的存在,不仅具有法律约束力,更具“预防教育”作用——使未来总统与公众清晰了解:哪些行为将带来不可避免的法律与政治代价。

不可否认,在美国目前政治极化格局下,要推动宪法修正案并不容易。需国会两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且至少有四分之三州议会批准。但历史已有先例:第二十二修正案(限制总统任期)即源于罗斯福四任连任,第二十五修正案(总统失能与继任机制)则是在肯尼迪遇刺后形成共识。若特朗普时代所暴露的漏洞被视为“总统权限结构性危机”,则类似的改革时机或将成熟。

如果制度不主动应变,最可能的后果,是总统腐败行为被常态化继承:未来候选人可公然持有商业利益、安排家族执政、拒绝公开纳税记录,皆以特朗普为先例,合法化其行为。如此一来,“公共职位即私产”的观念将由潜规则变为明规则,美国政体也将从共和国滑向选举寡头制。反之,若在特朗普之后出台改革——无论是宪法层面还是更具牙齿的伦理立法,都将成为制度自我修复、民主再生的契机。

当然,修宪亦非全能灵药。过度细化可能导致总统治理能力受限,或陷入司法滥诉。若将所有潜在腐败情形列入宪法,也可能引发官僚拖延与合规官僚主义。因此,真正有效的修正案应当聚焦根本制度缺口,慎用语言,力求原则性明确而执行路径可行。

是否推动反总统腐败的宪法修正案,其实关乎一个根本判断:我们是否还信任现行机制足以自我纠错?特朗普执政经验显示,制度裂隙真实存在。无论是宪法修正还是实质性立法,“为未来的总统画红线”正变得越来越迫切。因为,这不仅关乎一位总统的行为边界,更关乎美国民主本身是否具备自我净化的能力。

为未来的总统画红线

亚当·希夫列举的特朗普“十大腐败行为”,连同其总统任期内广泛记录在案的其他事件,勾勒出一幅令人警醒的画面:一位美国总统,持续而系统地将国家权力与公职地位,转化为自身与家族乃至核心盟友的私利机器。无论是外国王室赠送的金装客机与数十亿美元级别的投资,还是国内富豪通过私人俱乐部、政治捐赠乃至加密货币交易“购买”访问权,特朗普所代表的腐败模式,其核心在于三个维度的深度融合:金钱交换、裙带政权与权力滥用。

与美国历史上几起著名的总统丑闻相比,特朗普的行为在数量、广度与公开化程度上都显得格外突出。诚然,格兰特政府曾任人唯亲、哈定时期曾爆发茶壶山丑闻,尼克松则以滥用情报与阻挠调查被迫下台,但很少有哪位总统能如特朗普一般,长期、正面、甚至带有“制度性设计”地将总统职位用于自身商业体系的延伸。与之相较,前述诸多案例或属个别行为、或属幕僚所为、或尚存节制,而特朗普则常常本人亲自参与、受益、主导。

这一现象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某些特定集团实现了难以估量的财富积累,而普通纳税人则承担了巨额公共支出与治理失能的代价。更深远的间接后果,则是信任的崩塌、制度的空转、与民主规范的滑坡。一个宪政民主国家赖以维系的,是官员的节制、公权的廉洁、以及“权为民用”的基本共识;而当最高统治者将其职位视为“家族企业”、“交易平台”、“个人护盾”,这一体系的合法性就开始动摇。

特朗普执政期间,《透明国际》的“腐败感知指数”显示美国排名连年下跌;《自由之家》的民主指数也遭遇重估。这并非技术层面的统计变化,而是全球观察者对美国制度运行信心下滑的写照。当美国总统公然无视财务公开、不顾道德劝诫、滥用赦免权、掩盖家族利益冲突,宪政与共和的精神就不再能仅凭传统与惯例存续。

更令人警觉的是,现有制度并未有效遏止这一倾向。弹劾因党派护航而失效,司法因程序拖延而缺席,伦理机制因制度豁免而瘫痪,选举问责亦因极化而作用有限。特朗普卸任后虽面临数起诉讼,但他所设定的“以总统之名行私人之利”的治理模板,已在制度中留下深深印记。下一位效法者,只需更熟稔手法,便可能将这一模式推向制度化、常态化。

因此,本文结论不在于特朗普个人是“历史最腐败总统”这一标签是否成立,而在于制度是否能防范下一位更为隐蔽、更为精巧的“制度型盗国者”。这一命题的回应,决定了美国是否仍具备以制度自我修复的能力。

推动改革已非可选项,而是责任所在。无论是推动宪法修正案,重新界定薪酬条款与赦免权界限,还是出台强制性财务披露与反裙带法律,或是成立独立伦理审查机构与监察机制,美国制度亟需一次深刻的自我纠错过程。正如“水门事件”后催生了1970年代的一系列政治改革(《政府伦理法》、《独立检察官法案》等),特朗普时代亦应引发类似的立法契机。

总统职务被称为“公众信托”(public trust),正因其非属于个人,而属于人民。它不是私人品牌的延展,不是家族财富的工具,也不是政商交换的筹码。要守住这一信念,必须以制度为盾,以透明为光,以法律为尺。

我们终将面临选择:要么修复这些破裂的规范,重新定义总统职务的边界;要么接受它逐渐沦为“一个家族的交易艺术”——如希夫所言——并眼睁睁看着民主从制度腐蚀开始,最终崩塌于信任消散的时刻。

作者投稿



   
引用
Share:

【声明】:禅世界论坛尊重言论自由,任何人可讨论佛法、政经、生活和科技等话题。言论发表前请根据常识和法规自审。论坛管理员和版主有权删除任何不当内容。使用本论坛即表示接受【禅世界论坛规则】【论坛使用帮助】。 【禅世界免责声明】


【Chanworld.org】2017.06.06-2021.04.30-2025.04.10-MG-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