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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約翰·凱奇(John Cage)的《4'33''》?行為藝術?現代音樂?偶然音樂? 這裡的「無聲」和物理意義上的「無聲」區別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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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止符也是有力度的。 ——譚盾

出自:《譚盾與卞祖善的對話:譚盾拂袖而去》 譚盾VS卞祖善:一個「媒介事件」的出爐真相(圖)

把這句話說具體:對於譚盾來說,休止符也是有力度的。而對於別人,就不一定了。

同樣,把這推廣到任何一人X。對且僅對X來說,地球是方的。他認為地球是方的,而且能自圓其說。因此他發表藝術作品,極力辯論「地球是方的」,在藝術里這種行為並沒有錯,因為在藝術的領域,任何說法都可以被接受,「存在即合理」,因為即使作者已經為保護他的「獨創性概念」而「以全世界為敵」,也至少還有一個人(作者自己)相信。但對於別人來說,就當然,不一定了。

因此,凱奇,他認為4′33″是有內容的,而那些不理解的人認為沒有,至少是在那個時點的人格認為沒有,這很正常。就當做我自己,也許我今天在音樂廳里「欣賞」4′33″時可以跟凱奇產生共鳴,「心悅誠服」地「欣賞」它,但換到另外一種場合,如流行演唱會的場合,中間突然插播一段4′33″,我就會感覺不對了。在這個例子中我兩次接觸到4′33″,但做出了不同的反應,就像在高級的西餐廳里對菜譜中突然插入的一道純粹的中餐會感到反感,而在「無國界」餐廳里則不會。其實前後是兩個不同的人格。 處理事情的方式不一樣,建構的是不一樣的格式塔。其實這種「人格切換功能」每個人都具備,不具備就根本無法正常生活。這種切換功能用得嚴重超過了一定的變化幅度或時間界限(弗洛伊德、華生和馬斯洛都有從不同角度和標準詳細表述過此界限)了就變成人格分裂症,沒超越界限則屬於正常的心理防禦機制,是我們處理生活方方面面不同場合的正常功能。

因此,跟馬列維奇的畫作《白紙上的白方塊》、Schulhoff的作品In Futurum一樣,包括4′33″本身,這整類作品都是「創作者極力推崇並辯護一種只屬於他自己的,或只屬於特定小圈子的觀念或信仰」。從這個角度我們可以讀解4′33″,更可試探地理解以20世紀初為甚的那些看上去「荒誕不經」的藝術作品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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