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院的裁决使许多女性更难在离婚诉讼中赢得家庭住房。这使数百万女性无法从房地产繁荣中获益。 LAM YIK FEI FOR THE NEW
“男人的法律”
2013年春天,莎伦·邵(Sharon Shao)找了几位离婚律师,他们都给了她同样的建议:别费时费力把丈夫告上法庭。你没有希望得到那套公寓。
她一直是婚姻中的主要经济支柱,这不重要。她已经付清了所有的房贷,这也不重要。
他打她不是事儿。他对她不忠也无关紧要。
所有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她丈夫的父母支付了买房的首付款,而且她的名字不在房产证上。
律师们说,根据中国最高法院2011年的一项裁决,这意味着那套公寓是他的。
对36岁的邵女士来说,这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因为父母在她年幼时就去世了,她现在没有住的地方。“离婚以后,因为没有房子就到处奔波,”她说。“就是到处漂泊。”
越来越多的中国女性有类似的经历。在这个房地产占到了个人财富的70%以上的国家,最高法院的上述裁决对女性来说是一个重大挫折。
以前,中国的法律在离婚诉讼中承认家庭住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但2011年的裁决认为,婚前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全款购买还是抵押贷款购买,都应在离婚时归还给购买者,而这通常是丈夫。
人们普遍认为,女人只有在男人有房时才会嫁给他,受此影响,很多家庭往往会存多年的钱来帮助儿子买房。专家说,最高法院是在回应人们对女性利用婚姻骗取公婆存款的担忧。
去年,天安门广场的妈妈和孩子。独生子女政策的结束导致了雇主因担心产假成本上升而产生的招聘歧视。 GILLES SABRIÉ FOR THE NEW
虽然该裁决没有区别男性与女性,但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吕孝权说,它是“男人的法律”。
中国的男性比女性多出3100万,这是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独生子女政策和性别选择性堕胎造成的失衡。
但中国的女性常常在不利于自己的条件下接受结婚。
2012年,北京研究公司零点的一项调查发现,70%的已婚女性为家庭购房做了经济贡献,但在对购房有贡献者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女性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了房产证上。天津南开大学的研究人员在2017年的另一项研究中,查看了4253份房产证,发现只有五分之一的房产证上有妻子的名字。
自2011年的裁决以来,这些缺失的名字对离婚诉讼中的女性来说是灾难性的,洪理达(Leta Hong Fincher)说。洪理达着有一本有关中国女性问题的一本着作。
她说,“整个体制在很多方面都对女性不利。”
重庆,一对小酌的夫妇。如今,女性面临早结婚,以避免成为“剩女”的压力。“剩女”是一个贬义词,指快到30岁或30岁以上仍单身的女性。 LAM YIK FEI FOR THE NEW
邵女士从中国一所顶尖大学的计算机科学专业毕业,她说,她的前夫在他们结婚之前就建议,两人一起投资一套公寓。当时,他正在东部城市合肥攻读博士学位,而她已经是一名计算机程序员,月薪约4000元。
他的父母支付了20万元的首付款,作为投资和礼物,她同意支付每月3000元的房贷偿还。
“我那时很傻,很天真,”她回忆道。
邵女士回忆说,她曾多次要求前夫把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但他总是说服她不要那么做,他说如果他们以后再投资另一套房产的话,她可以享受首次买房的福利。
过了一些年,在他们结了婚并搬到上海后,邵女士发现他有了外遇。因为她有证据表明是她支付了抵押贷款,她的亲戚设法为她谈判得到了一笔现金。
然而,在中国,大多数女性的选择更少,不少人离婚后得不到任何东西。有些人甚至选择留在受虐待的婚姻中。
一些中国女性选择留在不幸福甚至受虐待的婚姻中,因为她们可能在离婚后得不到任何东西。 LAM YIK FEI FOR THE NEW
受海外“我也是”(#MeToo)运动和中国自己的女权主义历史的影响,一些中国女性走上街头抗议,或在社交媒体上发起运动,争取更大的权利。
有迹象表明中国女性中存在着更广泛的不满:中国的结婚率去年下降到自国家主席上台以来的最低点,而出生率则降至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水平。
离婚率也在上升,大多数离婚桉都是由女方提出的。在北京,官方报告称,2017年每两对婚姻中就有一对离婚。
“她们不生孩子、不结婚,”中国着名女权活动人士吕频说。“这是她们反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