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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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念處(法念住)

(四念處之第四念處)

(Foundation of Mindfulness of Mental-Objects / Phenomena)


法念處,為四念處 ^第四念處。在法念處面向諸精神對象(諸現象;諸法)所針對的核心概念,北傳佛教流派分為內六處、五蓋 ^七覺支 ^,而南傳上座部佛教 ^分為五蓋、五取蘊 ^六內外處 ^、七覺支、四聖諦 ^。在南傳上座部《長部》《大念處經》(DN.22)中,關於法念處及修行之道,佛陀有清晰的闡述,說針對五蓋(DN.22.13)、五取蘊(DN.22.14)、內外六處(DN.22.15)、七覺支(DN.22.16)和四聖諦(DN.22.17-20)等概念和事物“在諸現象(法)當中觀察思考諸現象(法)”。

“在諸現象(法)當中觀察思考諸現象(法)”,因此稱為法念處。

  • 五蓋,即修習禪定的五種障礙:貪慾、嗔恨、懶惰和遲鈍、掉舉和後悔、懷疑
  • 五取蘊,即依於執取的五蘊,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諸行取蘊、識取蘊。眾生經常對五蘊有執取,在不會混淆的語境下,五取蘊又直接指五蘊。
  • 六內外處,即六內處與六外處,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諸現象)。
  • 七覺支,即七種覺悟因素:念、擇法、精進、狂喜(喜)、寧靜(輕安)、定、平靜(舍)
  • 四聖諦:即苦、集、滅、道。

不斷在諸現象中覺知五蓋、五取蘊、六內外處、七覺支的剎那生滅、無常 ^痛苦 ^空性 ^無我 ^後,最終會證悟四聖諦 ^

因為“在諸現象(法)當中觀察思考諸現象(法)”,而諸現象包括自己、他人、四周社會和自然環境乃至此世間,因此法念處是涵蓋範圍廣大的念處。面對諸現象,佛陀要我們針對五蓋、五取蘊、內外六處、七覺支和四聖諦,時時觀察和思考,獲得對諸法的覺知。

如果脫離此時此地的一切現象,法念處修習會無從下手和了無收穫。

【禪世界注】:法念處是一個重要的正念覺知的方面。可是傳統佛教 ^包括上座部佛教 ^中的一些修行人以為法念處只是在講五蓋(DN.22.13)、五取蘊(DN.22.14)、內外六處(DN.22.15)、七覺支(DN.22.16)和四聖諦(DN.22.17-20)。實際上, 法念處及修行之道,佛陀有清晰的闡述,說針對五蓋、五取蘊、內外六處、七覺支和四聖諦等“在諸現象(法)當中觀察思考諸現象(法)”。

法念處修習不是只關注“五蓋”到“四聖諦”這些概念本身。“在諸現象(法)當中觀察思考諸現象(法)”,這是法念處修行實踐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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