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目前
I-485申请绿卡或调整身份、I-693 Medical Examination、移民体检医生查询
确保各种表格和须知得到最新更新。
1 美国公民如何申请海外配偶、子女和亲属来美?US Citizen Bring A Spouse to the US
1.1 申请过程
- 单身声明书(离婚认证书)去中国结婚。
- 在民政局登记结婚。
- 在中国公证结婚证书。
- 拿回中国公证结婚证书后,申请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CR1签证。
- 四~六个月会批准。
- 转美国国务院全国签证中心(事实上在美国广州领事馆处理替你做,收集各种证明,如个人出生公证,无犯罪证明,经济担保书等)。
- 完成后,会通知申请人在网上与美国广州领事馆直接约时间面签(体检,经济担保,各种证明材料)。
- 在广州美领馆出示婚姻关系证据,面谈,体检,批准。
- 进入美国后,一~两个月拿到绿卡。
2 美国CR1/IR1配偶和子女签证申请流程和材料清单
2.1 申请流程
- 美方申请人在移民局提交申请
- 获得移民局受理通知书
- 获得移民局批准通知书
- 资料转到美国签证中心
- 中方受益人收到地址确认表
- 填好地址表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 中方受益人收到三号邮包
- 填好三号邮包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 资料转到广州领事馆
- 领事馆发放四号邮包(安排面签)
- 面试之前到指定体检中心完成体检
- 到领事馆进行面签
- 出签
2.2 材料清单
这里提示一下,申请CR1/IR1签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在美国提交申请材料,第二种是在中国提交申请材料。
2.2.1 第一种:美国公民在美国提交CR1/IR1申请材料清单
美国公民申请CR1/IR1需要准备的材料:
- 申请费支票,签字
- I-130表格1份,签字
- G-325A表格1份,签字
- G-1145表格1份
- 美国公民的出生纸或出生公证/护照首页/驾照复印件1份
- 美国公民入籍证明复印件(如果适用)
- 美国公民永久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果适用)
- 美国公民的历次离婚证明或离婚证公证或者前配偶死亡证明复印件(如果适用)
- 美国公民与中国申请人的结婚证/结婚公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在中国登记结婚)
- 夫妻关系证明(提交少量的email,聊天记录,电话单,邮寄单据复印件,网上礼物订购单据复印件,两人及与亲朋的合照,酒店住宿复印件,景点游玩票据or旅行团收据复印件等)
- 签证照片(5cm*5cm) 2张
中国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 I-130A表,签字
- 中国申请人的护照首页/出生公证复印件1份
- 中国申请人的G-325A表格1份,签字
- 中国申请人历次离婚证公证/前配偶死亡公证复印件(如果适用)
- 中国申请人与美国公民的结婚证公证复印件1份(如果是在中国登记结婚)
- 中国申请人签证照片(5cm*5cm) 2张
- 夫妻关系证明(提交少量的email,聊天记录,电话单,邮寄单据复印件,网上礼物订购单据复印件,两人及与亲朋的合照,酒店住宿复印件,景点游玩票据or旅行团收据复印件等)
如果美国公民申请外籍配偶CR1/IR1的同时,还申请外籍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CR2/IR2,那么需要添上的申请材料如下:
- 申请费支票,签字
- I-130表格(CR1/IR1不自带CR2/IR2,所以美国公民需要单独为每个小孩填写I-130表格)
- G-325A表格(中国申请人的子女需要各填写1份,签名,未满18岁的话父母可以代签)
- 签证照片(5cm*5cm) 2张(中国申请人的子女需要各准备2张签证照片)
- 中国申请人子女的出生公证复印件,每个小孩1份
- 中国申请人子女的监护权公证复印件1份(如果适用)
2.2.2 第二种:美国公民在中国提交CR1/IR1申请材料清单
美国公民申请CR1/IR1需要准备的材料:
- I-130表格1份,填妥并签字
- G-325A表格(张贴护照照片1张)1份,签字
- 美国公民在中国居住的证明文件(例如:暂住证/学生签证/工作签证/雇佣合同等等)
- 美国公民的出生纸/护照首页/驾照
- 美国公民入籍证明(如果适用)
- 美国公民永久居民身份证明(如果适用)
- 美国公民的历次离婚证明或离婚公证或者前配偶死亡证明(如果适用)
- 美国公民与中国申请人的结婚证/结婚公证书(如果是在中国登记结婚)
中国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 中国申请人的护照首页/出生公证复印件1份
- 中国申请人的G-325A表格(张贴护照照片1张)1份,签字
- 中国配偶历次离婚公证/前配偶死亡公证如果适用)
- 中国配偶与美国公民的结婚公证(如果是在中国登记结婚)
- 如何搜索自己想要的表格下载地址,请看这篇文章:美国签证和绿卡各种表格官方下载地址
- CR1/IR1面试之前需要准备的清单
- http://ustraveldocs.com/cn_zh/IV%20Instructions-Chinese%20OCT2018.pdf(复制链接到浏览器后下载pdf)此pdf非常详细的写出了面试清单
- 此链接来着于http://ustraveldocs.com/cn_zh/index.html (可选中文)这是美国总领事馆唯一授权提供签证信息和签证申请服务的网站。
面试之前先到这里预约具体面试日期和时间:https://cgifederal.secure.force.com/?language=Chinese%20(Simplified)&country=China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打开)
美国CR1/IR1配偶签证全程所需时间,以前是12个月,但是由于“川普”的政策对新移民不太友好,现在无论是K1签证还是CR1/IR1,都比以前要久。我听到的CR1签证案例大部分是在14–16个月之间。K1签证相比CR1/IR1的时间要稍微短一点。
「肥遊胖侶要移民了!」
親朋好友並沒有太震驚,更多是表示祝福和羨慕。宏觀香港現時的政治民生氣候,在那天價的樓市、越發壓抑的民主自由、緊張高壓的工作環境、迫得人喘不過氣來的教育體制等問題照耀下,我們並非第一個宣佈要離開香港的家庭。自回歸前的移民潮過後,恐怕未曾有一段時間有那麽多香港人動身移居他方。就最近這四五年,相繼有朋友因生活、經濟和政治等各種理由,移居到美國、澳洲、台灣、日本、馬來西亞、新加坡、中國大陸、德國去了。
我們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對。
早在拍拖的早期,我們已商議好,花幾年時間努力工作存錢,一起移民返美。肥妹是美國公民,可以申請肥仔到美國。我們提早籌謀,但世事終究難料,中途遇上不少波折,慶幸也能平安渡過,甚是感恩。
有關申請美國移民的細節,網上資訊一片混亂,加上政策常變,要找到有用的資訊並不容易。親友曾好心勸諭,花點錢找個專業律師幫忙,既省時間,也省掉走錯路的機會。可是一想到律師費一花就是幾萬塊錢,正是「未見官先打八十」的最佳例子。思來想去,還是決定自行申報。
要成功申請移民簽證,有以下五個秘訣:
- 誠實!誠實!誠實!:美國政府最忌諱撒謊的申請者,假結婚、假家庭關係等詐騙伎倆層出不窮。千萬別企圖撒謊或者發放虛假資料,製造虛假文件更是一個超級NO-NO!人家簽證官經驗豐富,看得比誰都通透,因撒謊而遭拒簽更有可能會導致以後申請其他簽證都有困難(包括其他國家的旅遊簽證)…… 所以說,沒有比老老實實說真話更好的忠告了……
- 提早準備:文件準備過程十分繁複,最好盡早準備,不要等到申請前才開始預備材料。
- 仔細閱讀表格:表格上的每道問題都要小心作答,有些表格設有詳細的「Instruction」指南,請務必一道一道題小心看好。美國政府人員的質素以散漫馬虎和公式化著稱,一不小心出了錯,要改正過來還得花上好些時間。我們就是因為錯過了I-130表格上的其中一題,導致了六個月的延誤,回想起來欲哭無淚。
- 嚴控時間表:申請流程的每個步驟,都有特定的處理時間可供參考(詳情請看下文)。假如過了處理時間仍未收到消息,請務必盡快跟進,不然落得一個不了了之的下場,就只能怪自己太過輕率。
- 積極打電話或發電郵查詢:相關部門的電話不容易打入,而且因為時差關係,有時可能要半夜或者大清早爬起來打電話。但千萬別少看這個步驟,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跟進方法!另外亦可以電郵方式在網上查詢。
- USCIS 客戶服務熱線:+1 (800) 375-5283(逢週一至五任何美國時間的上午八時至晚上八時,逢週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 NVC 客戶服務熱線:+1 (603) 334-0700(逢週一至五美國東岸時間上午七時至凌晨十二點)
為了令大家進一步了解自辦移民的程序和要求,下文的介紹共分為四個部分:
- 實用資訊連結
- 什麼是親屬移民?
- 申請IR-1(一):申請流程
- 申請IR-1(二):準備文件
希望本文能為正在苦惱着該如何入手的你給點意見,分享我們的申請歷程和心得,讓你省錢省時間。有問題歡迎在本文留言,我雖非專業律師或者移民代辦能手,但也會盡量就自己的經驗來為你提供一些意見。(另外,如有人希望找我幫忙代辦,亦歡迎聯絡!)
實用資訊連結
閱讀本文前,建議先細閱以下連結,或將它們收藏為「我的最愛」:
-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我如何幫助我的親人成為永久居民? 》(中文)
-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綠卡的種類和申請資格》(英文)
- 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Bureau of Consular Affairs, U.S. Department of State)《美國公民配偶移民簽證申請》(英文)
- 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Bureau of Consular Affairs, U.S. Department of State)《移民簽證申請流程》(英文)
- VisaJourney 論壇(英文)– 資源豐富的網上論壇,還可以自設timeline 或關注其他網友的申請timeline,是簽證申請者的交流勝地,強烈建議加入
- VisaJourney 論壇《IR1及CR1移民簽證申請指南》(英文)
什麼是親屬移民?
美國公民(U.S. Citizen)可以為親屬申請移民。合法永久居民(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即未入籍的綠卡持有者)除了可以為其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請移民外,並無權利為其他親屬入紙申請。
美國親屬移民分兩種,一種是直系親屬移民(Immediate Relatives Immigration Visa,簡稱IR),另一種是家庭優先類移民(Family Preference Immigration Visa,簡稱F)。國家每年審批的簽證數目,直系親屬並沒有限額,處理時間也較快;而家庭優先卻有限額,有的可以等上好幾年,甚至十年或以上(例如兄弟姊妹的F4類別)。
政府定義的直系親屬如下:
- IR-1:美國公民的配偶(包括同性婚姻)
- IR-2: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下未婚子女
- IR-3:美國公民在國外收養的孤兒
- IR-4:美國公民在美國國內收養的孤兒
- IR-5:美國公民已年滿21歲的父母
家庭優先的親屬定義如下(不包括祖父母、配偶父母、姑伯叔嬸、堂表兄弟姊妹等):
- 家庭第一優先(F1):美國公民的未婚子女及其18歲以下子女(每年限批23,400人)
- 家庭第二優先(F2):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18歲以下子女及21歲或以上未婚子女(每年限批114,200人,其中77%會批給配偶及18歲以下子女,23%會分配予21歲或以上未婚子女)
- 家庭第三優先(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其配偶及其18歲以下子女
(每年限批23,400人) - 家庭第四優先(F4):21歲或以上的美國公民的兄弟姊妹、其配偶及其18歲以下子女(每年限批65,000)
準備結婚的美國公民亦可選擇替未婚配偶申請未婚配偶簽證(K-1)。K-1的申請門檻不高,據說從前很容易批,不過由於假結婚個案太多,加上近年恐怖襲擊問題嚴重,特朗普總統對移民政策的方針又有改變,2017年的簽批率已急劇下降至66.2%(相比2016年的90.5%)。K-1簽證並非移民簽證,只能允許未婚配偶暫來美國,且必須在抵美九十天內,與美國公民合法結婚,否則要在簽證限期前離開美國。如二人成功在九十天內完婚,美國公民即可為其新配偶申請身份調整(Adjustment of Status),直接申請綠卡成為合法永久居民。(我對K-1 轉換綠卡身份的詳情不甚了解,所以不在這裡詳談。有興趣者可前往此頁詳讀。)
申請IR-1(一):申請流程
下列資訊僅針對「配偶移民(IR-1)」申請,其他親屬類型的移民申請雖然大同小異,但始終略有不同,詳情請參閱美國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簡稱USCIS)網站。
另外請注意,下文是基於2018年12月的情況而分享的,政策時有更新,有關最新的消息和要求,請自行細閱相關網站。
在開始之前,首先為大家介紹兩個非常重要的專有名詞。這兩個名詞代表了你和親屬的專屬身份,在整個申請過程中,請務必將之謹記:
- Petitioner = 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
- Beneficiary = 準備申請移民的外籍親屬(如:配偶)
IR-1的申請流程共分為三個階段:
- 第一是經USCIS的首輪審核階段,以確認閣下是否合乎資格申請;
- 第二是經國家簽證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簡稱NVC)的文件審批階段,以審核閣下提交的簽證文件;
- 第三階段是與簽證官面談(Consular Interview),以決定是否通過閣下的簽證申請。
除了某些國家的個案處理特別迅速外(如菲律賓),IR-1 的平均簽批時間需時約八至十個月。肥仔的申請因為中間出了技術性問題,所以不幸用上了十七個月去完成簽批,非常可憐…… 下文會詳細分享。
正常情況的申請流程如下:
- 【第一階段:USCIS】
- I-130:將初步審核申請(I-130)郵遞至USCIS。
- NOA1(視乎快遞速度而定):USCIS 收到申請表後,會立即將你的個案隨機分派到一個服務中心去(總共有五個),並馬上發出Notice of Action 1(NOA1),告知你的個案編號。收到NOA1後,請耐心等待,並好好牢記個案編號,以便日後查詢使用。
- RFE / NOA2(約六個月):如先前遞交的資料不完整,USCIS 會向你發出Request for Initial Evidence(RFE),要求遞交補充資料。這樣很耽誤時間,所以請務必在提交首輪申請時,將所有文件備妥(下文會詳盡介紹)。文件齊全的話,約六個月後就會收到審核結果Notice of Action 2(NOA2)(這個網站有定時更新每個服務中心的個案處理時間,有些中心特快,有些特慢,不能自己轉換,全看運氣)。收到NOA2後,請耐心等待。
- 【第二階段:NVC】
- NVC Case Number & Invoice ID Number(約一個月):USCIS 在完成審核後,會將你的個案自動轉送到NVC 集中處理。轉送時間約需一個月,完成後會收到NVC的通知書,上面列有新的個案號碼(NVC Case Number)及賬單號碼(Invoice ID Number),請務必將這兩個號碼記牢,以便日後查詢及登入電子平台之用。
- DS-261, AOS Bill, and IV Bill(約三星期):收到以上兩個新號碼後,請即根據NVC的指引,登入CEAC電子平台,在網上提交DS-261表格及AOS、IV兩項費用。NVC需要三星期的時間去處理你的DS-261,而AOS和IV兩項費用則需要一星期時間去處理。在進行下一步之前,請耐心等候,並趁此機會將所需文件備妥(下文會詳盡介紹)。
- DS-260(約三星期):NVC 確認收到以上兩項費用後,你可登入CEAC電子平台提交DS-260的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文件齊全的話,約需三星期後會收到NVC的通知和新指示;不齊全的話,NVC會要求補充,時間亦會因而耽誤。
- 【第三階段:見簽證官】
- 領事館面試邀請信:當你的DS-260和相關文件通過審核後,NVC 會將你的個案自動轉送到你早前在I-130表格指明的領事館去,並告知你面試日期及其他相關指示(如準備文件、相片、身體檢查等)。港澳同胞可選擇前往位於香港中環花園道26號的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
- 與簽證官面談:由於保安原因,港澳領事館只能允許簽證申請者(配偶)一人進入領事館。記得帶齊文件,誠實作答。簽證批發與否會即場告知,同時會收起簽證申請者的護照,日後連同新簽證以快遞方式送到你指定的郵寄地址。移民簽證的有效期只有六個月,故配偶必須在六個月內前往美國落地登記,方可申請綠卡。美國公民/永久居民可選擇與配偶同行,或在他/她抵美之前先入境美國等待。
- 抵達美國:記得在出發前到網上支付移民費用(Immigration Fee),並帶同領事館的密封信封入境。不付費者將無法取得綠卡,而不帶領事館密信者亦有機會被當場遣返。
- 綠卡(Green Card)及社會安全卡(Social Security Card):這兩種卡會分別寄送到你在美國的郵寄地址,綠卡一般會在抵美120天內送到,社會保障卡則需要三個星期左右。假如在指定時間過去後尚未收到卡,請謹記馬上聯繫相關部門,否則可能一輩子都等不到…… 它們的區別是:綠卡是用作鑑定你永久居民身份之用,社會安全卡(即所謂的工卡或SSN)是用作鑑定你在美合法工作身份之用。
下面是我和肥仔申請IR-1的流程,僅供大家參考(技術性問題由2017年5月2日開始出現,至10月28日方告解決;另外,11月29日至1月29日的那段空檔純粹是我們在積極準備文件的時間,時間長短快慢因人而異,所以最好提早準備。總括來說,一切順利的話,八至十個月是可以完成整個簽批過程的):
- 2016年10月11日(第0天):在香港以快遞形式提交I-130等申請文件至USCIS位於芝加哥的郵箱。
- 2016年10月17日(第6天):郵件抵達USCIS。
- 2016年10月19日(第8天):USCIS以電郵形式發出NOA1,並告知個案已分派給Nebraska Service Center (內布拉斯加州服務中心,簡稱NSC)處理。
- 2016年10月27日(第16天):在信箱裡收到NOA1的正本(又名I-797C)。
- 2017年3月7日(第147天):USCIS以電郵及信件通知,已將個案由NSC轉送至Texas Service Center (德州服務中心,簡稱TSC)繼續處理。
- 2017年5月9日(第210天):USCIS以信件形式發出NOA2,宣布I-130申請已通過審核,並邀請我們盡快補交I-495表格,申請為「身在美國」的肥仔轉換身份。問題就出現了,肥仔一直居住在香港,並非「身在美國」,所以亦無「轉換身份」一說。假如USCIS不幫忙將個案轉至NVC,我們的移民申請將無法繼續。在網上連番搜索,發現問題出自I-130表格中有關領事館地點一題(2017年2月27日的版本是第61a-b項及62a-c項)。我們在2016年填舊表時,該兩題是同一題,一不小心就會漏填,不少網友也被這個格式誤導過,耽誤了不少時日,令人氣結(現在分作兩題了,清晰得多,請大家小心填寫)。糊塗的USCIS 人員因而將我們的個案當成境內個案處理(明明申請信和表格內,通通都標明我倆人在香港啊!)。當夜馬上致電USCIS查詢,客服人員說這明顯是一個「Typographical Error」(筆誤),建議我們盡快向TSC提交I-894表格解釋原委,要求更正,並請當局幫忙將個案轉至NVC。
- 2017年5月13日(第214天):以快遞形式將I-894及解釋信提交給TSC。
- 2017年5月19日(第220天):郵件抵達TSC。
- 2017年6月2日(第234天):致電NVC及電郵nvcinquiry@state.gov 查詢。NVC 人員說,由於個案還在USCIS手上,他們無法回應。只好再次致電USCIS,他們表示個案處理需時,建議我們等到六月底到七月初再查詢。
- 2017年7月3日(第265天):再次致電USCIS。他們說個案處理時間需三至四週,請我們耐心等候,並說TSC會給我們發電郵。
- 2017年7月24日(第287天):再次致電USCIS。他們說個案仍在處理中。
- 2017年8月3日(第297天):發電郵至TSC查詢(tsc.ncscfollowup@dhs.gov),無回應(郵件回應需時一至兩週)。
- 2017年8月4日(第298天):終於收到TSC的電郵回應,表示受理我們改正筆誤的要求。
- 2017年8月18日(第312天):再次致電USCIS及NVC。USCIS 說改正筆誤一般需時30至90天(我的天呀!),請我們耐心等候。NVC 則說他們尚未收到個案,請我們繼續與USCIS聯絡。
- 2017年9月6日(第330天):終於收到USCIS的確認信,表示個案已於8月29日更新,並將轉交至NVC繼續處理,需時約一個月。謝天謝地!
- 2017年10月6日(第360天):致電及電郵NVC 查詢。對方表示仍在等待個案轉移,無法回應。
- 2017年10月10日(第364天):USCIS 網上查詢顯示,個案終於轉移至NVC!
- 2017年10月28日(第383天):NVC 確認接收個案!並發出新的個案號碼(NVC Case Number)及賬單號碼(Invoice ID Number)。
- 2017年10月30日(第385天):在網上填妥DS-261,並繳交AOS & IV 費用。
- 2017年11月6日(第392天):NVC確認已收到AOS & IV 費用。我們馬上上網填妥DS-260。
- 2017年11月29日(第415天):我爸在美國收到NVC要求遞交文件的通知書。繼續努力準備文件,唯部分文件需時處理(例如:美國報稅資料、無犯罪記錄等),無法即時獲取,只好抓緊時間盡快收集。
- 2018年1月29日(第476天):肥仔將他需要遞交的文件上傳至NVC。
- 2018年2月7日(第485天):我將我需要遞交的文件上傳至NVC。
- 2018年2月14日(第492天):NVC 確認已收到所有文件。
- 2018年2月23日(第501天):NVC 相約肥仔於3月16日到美國領事館面見簽證官。他馬上拿著邀請信去預約身體檢查,務求在面談前取得驗身報告。時間非常緊張。
- 2018年3月1日(第506天):肥仔前往領事館指定醫務所驗身,但因健康原因需要補充資料,驗身報告要延遲處理。
- 2018年3月14日(第520天):肥仔收到驗身報告!
- 2018年3月16日(第522天):面談結束,肥仔獲批移民簽證,有效期六個月至2018年9月14日。
- 2018年3月24日(第530天):收到領事館快遞,取回附有移民簽證標籤的特區護照。
- 2018年9月12日:抵達美國。
- 2018年10月6日:收到綠卡。
- 2018年11月中:收到社會安全卡。(其實抵美三星期就應該收到。我們是特地跑到社會安全局查詢,政府才記得要開始替我們辦理……)
申請IR-1(二):準備文件
下列資訊僅針對「配偶移民(IR-1)」申請,其他親屬類型的移民申請雖然大同小異,但始終略有不同,詳情請參閱美國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簡稱USCIS)網站。
另外請注意,下文是基於2018年12月的情況而分享的,政策時有更新,有關最新的消息和要求,請自行細閱相關網站。
要申請移民,在文件方面做好充足的準備是不可缺少,也不可輕視的。那麼多人之所以願意花錢找律師幫忙代辦,就是因為他們對移民局的要求特別熟悉和了解,清楚知道什麼樣的文件移民局會接受或者拒絕。但假如你願意在準備文件方面多下功夫,提早預備,其實是絕對可以輕鬆自行申請辦理移民的。
第一階段(USCIS)的所需文件如下(請依下面次序順序放入信封),所有表格都可以在USCIS的網站下載。另外,郵寄地址因應申請人士身處的地點而有所不同,例如身在美國境外的人士就必須將申請文件投遞到芝加哥的USCIS郵箱。詳情請看此處:
- 雙方證件相片兩張(照片指引):請於相片背面寫上姓名。
- I-130 申請費
- 可以支票或匯票(money order / personal check / cashier’s check)或信用卡支付(請填寫G-1450 信用卡授權書)。個人認為支票或匯票會比較可靠,因為萬一信用卡刷不了,會耽誤時間。
- 請記得在票上寫明這是I-130的申請費用。
- 申請信(Cover Letter)(如有):USCIS 並無明文規定要求這份文件,亦有來自網友曾確認在沒有加插申請信的情況下,仍然可成功通過審核。我自己當年申請時,是有附上這封信件的,希望可令申請文件看起來更美觀更整齊,讓審核官更輕易地掌握你和配偶之間的關係,幫助他們消除對假結婚的質疑(在此我準備了一份範例,僅供參考)。不管怎樣,是否提交申請信純粹個人選擇。在文件齊全的情況下,不提交亦不會影響到審核結果。
- G-1145 E-Notification of Application/Petition Acceptance (電子通知同意書)表格
- 想要在電郵收到申請狀況的最新消息,記得一定要填,並將這張表格放在第一頁。USCIS 最快會在收到你的文件後24小時內發出電郵通知。
- I-130 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 (外籍親屬審核申請表)(此表僅供申請首輪審核之用,並非正式的移民簽證申請)
- 注意!!!表格內有兩條題目要格外留神(2017年2月27日的版本是第61a-b項及62a-c項),內容與你配偶打算在何處申請簽證有關。請明確寫出你的配偶將在何處申請簽證(美國境內?境外?)!我們就是因為舊表格的格式有問題,結果一時疏忽,漏了該項沒填,導致了六個月的延誤。一說起來就傷心,請勿步入我們的後塵……
- 假如你的配偶人已在美國境內(例如通過K-1簽證入境後完成結婚手續的新配偶),請將I-130連同I-485 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綠卡或身份轉換申請表)一同遞交。如你的配偶人在美國境外,則無須填寫I-485,只交I-130即可。
- I-130A Supplemental Information for Spouse Beneficiary(外籍配偶個人資料補充表格)
- 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切勿寄出正本!以便日後見簽證官時出示;翻譯本請保留原文及翻譯正本)
- 美國公民/永久居民身份證明(例如:美國出生證明書、公民入籍證明書、FS-240海外出生公民證明書、未過期的美國護照、由領事館發出的公民證明原件、綠卡)
- 親屬關係證明(非英語文件必須請註冊翻譯員將文件翻譯成英語)(例如:結婚證明書、所有過往婚姻的離婚證明書或配偶死亡證明書等)
- 配偶關係證明(非英語文件必須請註冊翻譯員將文件翻譯成英語)(例如:共同擁有的產業證明、共同居住證明、聯名戶口證明、寫有雙方名字的子女出生證明、知悉閣下配偶關係的第三方宣誓或其他合法證明文件等,亦可包括一同旅遊的護照蓋印證明、婚禮相片、日常生活照、情信、家庭會員卡證明等)
- 合法更改姓名文件(如有)
第二階段(NVC)的所需文件如下,有關經濟擔保證明的部分請盡早準備,但其他文件則必須等到NVC發出通知後,才可前往領事電子申請中心(Consular Electronic Application Center,簡稱CEAC)遞交:
- DS-261 Choice of Address and Agent(通訊地址及代表人電子表格):必須透過CEAC 電子平台提交。請在表格中推薦一位人士代表你繼續處理簽證申請,此人可以包括你自己、家人、朋友、律師、移民代辦等等。我當年替肥仔申請時,就填了我自己。
- Affidavit of Support Fee(經濟擔保證明宣誓費,簡稱AOS Fee):必須透過CEAC 電子平台提交,並以美國的銀行戶口資料付費。詳情請看此頁。
- Immigrant Visa Application Processing Fee(移民簽證申請處理費,簡稱IV Fee):情況同上。詳情請看此頁。
- DS-260 Application for Immigrant Visa and Alien Registration(移民簽證申請表)(表格範例請看此處)
- 必須透過CEAC 電子平台提交。填妥後記得列印一份出來,將來見簽證官時要用。
- 請誠實和小心作答,不確定的事情切勿胡編亂寫。NVC 和簽證官在審批時遇有疑惑,會要求你提交證明及解釋。
- I-864 Affidavit of Support Form(經濟擔保證明表格):用以證明美國公民/永久居民有足夠的財政能力擔保配偶在美國的新生活。
- 任何人都可以成為擔保人(Sponsor)或聯合擔保人(Joint Sponsor),包括你本人或你的親友(一定要年滿十八歲及具有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
- 注意!!!這個表格有幾個總類(包括I-864EZ、I-864、I-864A、I-864W),請小心選擇。有關指引可看此頁底部的「Complete an Affidavit of Support Form」。
- 若有其他家人做擔保人,請每位家人填寫一份I-864A。
- 網友們有提過,除非去美國後仍然會繼續從香港的公司賺取收入,否則不能計算為收入證明。我本人當年給肥仔申請時,是香港一間機構的小員工,在港既無資產亦無投資,只有定期月薪,收入一般。不過我在美國有銀行戶口,也有年年報稅,報稅內容包括了香港的海外收入和在美的資產(幾年前家人買房子的時候加了我的名字,我通通老實上報。記住,誠信很重要,在簽證官的眼中,隱瞞和欺騙比起經濟能力不足更加不可饒恕)。不知是否因為這些資料充足,簽證官從未曾在經濟擔保方面刁難或者質疑我們。當時我填的是I-864EZ表格。要填寫該表格,必須滿足以下三大條件:(1)本個案是以I-130表格提交的親屬移民申請;(2)I-130表格上只申請了一位親屬;(3)本人出示的經濟擔保證明全數來自本人的工作收入,並有W-2表格或僱主出示的工資文件以作證明(我當時出示了香港和美國兩地的報稅文件和僱主發出的糧單)。
- 其他經濟擔保證明文件:如擔保人多於一人(例如你與居美的父親),則每人都必須提交各自的經濟擔保證明。
- IRS Tax Trasncript(最新一年的美國稅務局記錄騰本):僅限I-864EZ、I-864及I-864A的擔保人。騰本可在稅務局網站(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簡稱IRS)申請。(我當年就提交了最近三年的,以證明自己一直有準時交稅,雖然人在海外,仍然有盡公民責任。)
- 如在最新一年申請了延期報稅,請提交IRS Form 4868表格並簽寫聲明表示自己已申請了延期報稅。
- 如沒有在最新一年報稅,請簽寫聲明解釋為何不報。
- 如沒法找到記錄騰本,請遞交你曾投遞的最新一年報稅表格及W-2副本,以作證明。
- Evidence of Income (收入證明):僅限最新報稅收入低於國家貧窮線的I-864EZ、I-864及I-864A 擔保人。
- 在職僱員:最近三個月發出的公司聘請信、僱主發出的在職證明信、工資收據等。
- 自僱人士(不包括保姆、長者照顧員、地盤工人、維修技工、家傭、房東、音樂家、裁縫、藝術家、寫作家):商業登記證明、最近三個月曾向外發出的商用信件、與客戶簽署的合同等。
- 無業或退休人士:退休金證明、其他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資產證明等。
- Proof of Relationship (關係證明)(非英語文件必須請註冊翻譯員將文件翻譯成英語):僅限I-864A 擔保人,以證明他/她與美國公民/永久居民的親屬關係。可包括一張說明雙方關係的書寫聲明以及出生證明書、婚姻註冊文件、領養文件、(若擔保人未滿十八歲)列明公民/永久居民為父母或聯合申報者的最新一年報稅記錄等。
- Proof of Domicile (居美聲明書及文件證明!!!):僅限通訊地址在美國境外的I-864EZ、I-864及I-864A擔保人,以證明其主要居住地是美國。此項對於正在海外就業或者生活的美國公民/永久居民非常重要。假如無法說服簽證官你在海外的生活份屬臨時,很有可能被拒簽。我在回流香港生活的九年期間,就一直有維持自己在美的銀行戶口(含美國地址)、駕駛執照(有定期換新)、選民資格(每年都有登記)、學業證明(我近年一直有在某美國院校遙距進修碩士學位,以證明我對回美就業的期盼)和永久住址,加上年年準時報稅,這些都可以成為有力的居美證明。
- Proof of U.S. Status(在美身份證明):僅限I-864的聯合擔保人。可包括美國出生證明書、有效的美國護照、入籍證明或者持有合法蓋印I-94的外國護照。
- Proof of Assets(資產證明):僅限列明資產為唯一經濟擔保證明的I-864或I-864A擔保人。
- IRS Tax Trasncript(最新一年的美國稅務局記錄騰本):僅限I-864EZ、I-864及I-864A的擔保人。騰本可在稅務局網站(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簡稱IRS)申請。(我當年就提交了最近三年的,以證明自己一直有準時交稅,雖然人在海外,仍然有盡公民責任。)
- 其他重要證明文件副本(非英語文件必須請註冊翻譯員將文件翻譯成英語):
- 美國公民/永久居民及其配偶申請者的出生證明書
- 雙方的領養證明文件(如有)
- 雙方的法庭或入獄記錄(如有)
- 雙方的婚姻註冊證明書
- 雙方所有過往婚姻的離婚證明書或配偶死亡證明書(如有)
- 雙方的從軍記錄(如有)
- 雙方護照內的個人檔案頁
- 配偶申請者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香港的申請者可直接在見領事前六個星期或以上,向香港警務署提交申請,警務署會直接將證明書轉送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
到了要見簽證官的第三階段,請務必細閱此網站的領事館特別指引。美國對身處每個國家和地區的申請者都有不同要求,例如在香港,申請者就必須提早在面談之前,到網上提交自己的郵寄地址,並適時前往特定的醫務所安排身體檢查。驗身預約需時,切勿將時間安排得太過緊張。領事館的驗身要求十分嚴格,請記得看清楚指引上的說明,帶齊文件方才前往(肥仔便曾帶了五張不符合資格的彩色相片,結果要改期驗身)。另外如果有殘疾或特殊專科疾病(包括精神科),記得提早通知閣下的主診醫生準備文件,說明閣下現時的治療狀況,然後將相關文件在驗身當日帶上。驗身過後,醫務所會將結果密封交給你,請切記不要打開信封!將信封原份交給簽證官即可。
要帶到領事館的文件,各國各地或有不同要求,再次提醒各位遵從領事館網站的特別指引。一般來說,以下文件都不可少:
- NVC 面試通知書(Interview Letter)
- 配偶申請者的護照正本(有效期必須超過六個月)
- 配偶申請者的個人檔案內頁副本
- 配偶申請者的身份證正副本(正反面)
- 配偶申請者的彩色證件相片(相片指引)(香港地區必須提交兩張)
- DS-260 電子表格副本
- 驗身結果(密封)
- 配偶申請者的出生證明書正副本(非英語文件必須請註冊翻譯員將文件翻譯成英語)(中國大陸出生者必須到國內公證所進行公證)
- 領養證明書正副本(如有)(非英語文件必須請註冊翻譯員將文件翻譯成英語)
- 婚姻註冊證明書正副本
- 配偶申請者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前文提過,香港警務署將直接轉遞你的證明書到領事館,切記在見領事前六個星期前往申請)(中國大陸出生者必須在國內公證所進行公證)
- 配偶申請者的法庭與入獄記錄正副本(如有)(非英語文件必須請註冊翻譯員將文件翻譯成英語)
- 配偶申請者的從軍記錄正副本(如有)(非英語文件必須請註冊翻譯員將文件翻譯成英語)
- 配偶申請者所有子女的出生證明書正本或認證本(如有)
- 之前遞交過的所有I-130 身份證明文件證明正副本
- 之前遞交過的所有I-864 經濟擔保證明、關係證明、擔保人美國身份證明、居美證明、資產證明等文件正副本
- 配偶申請者自己的經濟擔保證明(如擔保人的經濟擔保證明不足以承擔你在美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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