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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丁:孟晚舟获释,几家欢喜几家愁?
25日凌晨,中国官媒《人民日报》发布题为《孟晚舟即将回到祖国》的新闻,“经中国政府不懈努力,孟晚舟女士……即将回到祖国,并与家人团聚。”
在太平洋对岸的加拿大,重获自由准备返国的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在登机前宣读获释感言。数小时后,孟抵达深圳机场,她面对着挥舞红旗的接机人海深情地说道:“祖国,我回来了!”
几乎是在同一时刻,被中国以间谍罪扣押的两名加拿大人获释返回加拿大。
至此,持续近三年的“孟晚舟-人质”事件终于告一段落。美、加、中三国对事件的结局做出不同的反应。中国的官媒和民间普遍认为,孟晚舟获释是中国依靠国力在与美国的角力中占据上风的最新实例。美国政府强调孟晚舟有条件获释完全是出于独立的司法考量,而批评者则认为中途放弃引渡是在中国压力之下的让步。加拿大则比美、中要低调得多,无论政府还是民间,除了表示欢迎两位“麦克”回家之外,都没有作更多宣言。
如果仅从三方的对外反应来评判,很容易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美国为了引渡孟晚舟忙碌了三年,最后无功而返,是最大的傻瓜;加拿大为帮美国做嫁衣,不但一无所获,还使两名无辜人士在中国白白遭受两年牢狱之灾,因而是最大输家;中国始终坚称孟晚舟事件是政治迫害,最后赢得孟晚舟释放回国,因此是最大赢家。
然而,如果仔细分析三方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各自所持的目标与各自的得失,结论就会完全不同。
首先来检验美国的目标与成功率。孟晚舟事件的起因是美国发现华为向伊朗出口被美国列入禁售清单的美国技术产品。身为华为首席财务官的孟晚舟,多次向承接金融服务的汇丰银行提供虚假陈述,误导该机构违反美国禁令帮助华为完成与伊朗交易的金融转账。孟晚舟的行为在美国是构成金融欺诈的刑事犯罪。美国纽约东区法院于2018年8月22日签发对孟晚舟的逮捕令。同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应美国司法部请求,将过境温哥华的孟晚舟以涉嫌金融欺诈逮捕。2019年1月24日,美国对孟晚舟正式提出金融欺诈起诉;同月28日,美国司法部通知加拿大,正式启动对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孟晚舟事件在公众面前正式揭幕。
虽然公众与媒体对该事件的关注集中在孟晚舟的身上,但是美国司法部有更大的目标。在2021年1月24日与孟晚舟一起被同案起诉金融欺诈的还有包括华为在内的三个企业实体;同一天,华为以盗窃商业机密罪被另案单独起诉。彼时正值美中贸易战逐步升级,终止中国几十年来对美国知识产权的偷盗行为正在成为美方谈判的主要目标之一。在这样一个商业和政治交织的背景下,华为违法行为的败露为美国达成谈判目标提供了一个有利的战术条件。而身兼华为高管、任正非女儿及金融欺诈的直接参与者三重身份的孟晚舟,能够为美国提供最直接的人证物证来展示华为实施上述被指控的违法行为的内部运作。因此,逮捕和引渡孟晚舟,其背后的真实意图是通过起诉孟晚舟得到日后打击华为所需的人证物证;更深一层的目标是打击和遏制以华为为代表的中国的弯道超车发展策略。美国所需要通过孟晚舟得到的用以打击华为的证据,就是2019年1月24日对孟晚舟起诉书中的事实陈述部分。只要美国检方能证实这部分内容的真实性,而辩方无法反驳其真实性,那么美方就实现了逮捕和引渡孟晚舟所要达到的所有目的。至于此后对孟晚舟本人的处罚,并不在美国检方的目标清单上。
美国司法部最终决定终止对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并延迟对孟的起诉。美国是否达到了预先设定的目标?公开披露的美国检方与孟晚舟达成的《延期起诉协议》显示,孟晚舟的获释是基于三个先决条件:第一,孟晚舟认可美国检方起诉书中的事实部分;第二,孟晚舟确认该协议是在知晓全部内容之后自愿签署的;第三,孟晚舟承诺不会在2022年12月之前推翻该协议。
从协议内容可以看出,美国司法部已经完全达到了最初起诉孟晚舟的所有目的,即通过将孟晚舟引渡到美国受审来坐实华为金融欺诈和偷盗技术的证据。唯一不同的是证据获得的途径。美国检方最初的计划,是通过控辩双方的法庭较量使孟晚舟无力推翻起诉书中的事实部分,从而将检方的单方陈述变为被辩方认可的定罪依据和后续起诉华为所需的人证物证。现在,《延期起诉协议》使检方在免除庭审负担的情况下得到了所需的一切证据。
因此,可以这样评判美国司法部在孟晚舟一案的成就:以最小代价提前达到了预期目标。美国是否会把孟晚舟在《延期起诉协议》中承认的事实作为起诉华为的证据,时间会给出答案。
再来评估一下加拿大在孟晚舟事件中的得与失。作为与美国有着相同司法理念的美国的盟友,加拿大从孟晚舟事件一开始就秉承遵守司法程序和恪守司法独立的原则。加拿大的介入是应美国请求,对孟晚舟的拘捕以及随后的引渡听证程序本身仅是履行引渡条约国的国家义务,并不具有任何政治色彩。即使在中国以扣押两名加拿大人作为胁迫的压力面前,看似软弱的加拿大政府没有对孟晚舟的引渡听证进行行政干预。这体现出加拿大政府维护司法独立的决心。也许这种决心在“拯救加拿大人质”的公众呼声中曾经有过动摇,但是加拿大政府在行动上自始至终维护了孟晚舟引渡案中的司法独立裁量权。孟晚舟事件使全世界看到,加拿大是言行一致、名副其实的法治国家,任何邪恶力量都无法迫使她放弃坚定的信念。
加拿大是孟晚舟-人质事件中最大的道义胜利者。两名加拿大人质最终无恙返回,是上天对加拿大道义精神的褒奖。
最后,我们来剖析中国在孟晚舟-人质事件中的得失。自从华为盗窃技术与违反伊朗禁运等问题取代了贸易不平衡议题而成为美中贸易战焦点,中国就将美国对华为的指控看作是对中国经济崛起的打压,而不是针对美国的指控做出具体回应。美国以金融欺诈罪请求加拿大对孟晚舟施行羁押和寻求引渡之后,中国官方和舆论认定这是美国为了打压华为而采取的人质扣押策略,并且将加拿大比作是美国的帮凶和马前卒,而对美国司法部起诉书中列举的孟晚舟犯罪事实部分同样是避而不谈。
孟晚舟被加拿大扣押8天之后,中国以间谍罪逮捕了两名旅居中国的加拿大人(康明凯Michael Kovrig和斯帕弗Michael Spavor)。在孟晚舟引渡听证进入最后陈述阶段,中国宣布对其中一名加拿大人斯帕弗判处监禁11年,另一名等待择日判决。中国的这一显而易见的对加拿大的报复和施压举动立即受到自由国家一致谴责,但是中国坚称逮捕这两名加拿大人与孟晚舟在加拿大的引渡案无关,同时又不断提醒那些谴责中国实行人质外交的西方国家要对孟晚舟的处境给予同等的关切。
在孟晚舟-人质事件中,中国官方的立场自始至终保持不变:美国对华为的技术盗窃与金融欺诈指控是出于遏制中国技术崛起的目的;孟晚舟是美国为了打击华为而制造的无辜受害者;中国全力支持孟晚舟的反引渡抗争直到孟晚舟被无罪释放。除了以上这些目标,两名加拿大人的被捕,使中国在孟晚舟议题之外又多了一项额外负担:摆脱掉人质外交的恶名。
今天,孟晚舟已经重获自由返回中国。中国是否如愿实现了上述目标?
虽然孟晚舟在整个事件中一直坚称无罪,但是她的最终获释并不是无罪释放,而是在“推迟起诉”框架内的有条件释放。美国司法部提出的、被孟晚舟接受的条件之一是认可美国在孟晚舟起诉书中所列举的事实部分。孟晚舟在同意接受美国司法部的这些条件以换取“推迟起诉”和“免于引渡”的那一刻,就等同于放弃了作为被告对检方所列事实的申辩对质权,而把自己变成了为检方指控证据背书的“污点证人”,为美国司法部起诉华为提供了最直接的人证物证。这使得中国一直想要使华为免于美国司法诉讼的愿望落空。
在摆脱“人质外交”恶名方面,中国同样是得不偿失。在孟晚舟获释登上返回中国的专机之后的两个小时,因孟晚舟事件而被中国逮捕和定罪的两名加拿大人被准许登上返回加拿大的飞机。这两名加拿大人的被捕、定罪与重获自由,在时间点上都与孟晚舟的案件进程丝丝相扣,这已完全不是可以用“巧合”来解释的随机事件。
如果中国从一开始就公开自己的“人质外交”立场,那么这个结局至少还能对一些弱小的国家产生些许震慑作用。但是由于中国试图用明确无误的“人质外交”手段来向世界否认自己的“人质外交”的实质,这就使得中国显得既拙劣又怯懦可笑。
把孟晚舟接回中国是孟晚舟-人质事件中国的唯一成就。为了这项成就,中国付出的是两个巨大的代价:通过孟晚舟的《延期起诉协议》为美国司法部提供了后续起诉华为的人证物证;通过对两名加拿大人不错时机的抓捕、定罪和释放,使世界清醒地看到中国在今后的国际交往中会无所顾忌地继续使用“人质外交”。而这两个代价,都是中国在整个事件进程中极力避免的。
最后我们来看一看国家层面之外的得分榜。华为虽然在名义上是私营企业,但是无论从它的股权结构分析、还是从它在世界各地得到中国政府直接背书的运作来看,华为都是货真价实的国有重器,它的命运将与中国政府的国际形象密不可分。华为的败落在川普总统任内就已经注定,孟晚舟与美国司法部签订的《延期起诉协议》不过是为它敲响了又一记丧钟。
孟晚舟既是这个事件的中心人物,也是最大的失败者。她以敢于对抗美国司法管辖、为了维护华为的商业利益与中国的国家尊严不惜牺牲个人自由的爱国者形象在中国大众面前亮相,却以认可美国司法指控事实的“污点证人”的身份谢幕。她本已在加拿大为四个孩子和自己的后半生安排了美好的生活,却在重获自由的同时身不由己地被带回到曾经煞费苦心才得以远离的故国。中国政府既然有理由宁可让她成为美国司法部的“污点证人”也要阻止她被引渡到美国,那么中国政府今后也就更有理由永远禁止她离开中国。无论是她选择把自己的孩子召唤回中国一起成为政府的囚徒,还是与骨肉从此天各一方永无相见之日,对孟晚舟来说都是比死更加可怕的惩罚。
至于孟晚舟的父亲、华为名义上的掌门人任正非,作为一名在中国官场浸淫一生的老共产党员,他清楚地知道,在中国等待自己的“污点证人”女儿的将会是什么。就在媒体爆出孟晚舟与美国司法部签订《延期起诉协议》这一爆炸性新闻的同时,传出任正非要将华为核心技术捐献给国家的消息。哀莫大于心死。
任正非孟晚舟父女在华为的使命已经结束。
孟晚舟事件从始至终一直有一个无名的却又无处不在的群体伴随着孟晚舟。他们在孟晚舟被加拿大扣押时高呼“今夜我们都是孟晚舟”,在孟晚舟乘专机返国抵达深圳机场时,他们高举“欢迎孟晚舟回家”的标语,激动得热泪盈眶。如果他们能够知道孟晚舟心中的“家”与他们标语上的“家”不在同一个国度,如果他们能够明白彼时彼刻孟晚舟强颜欢笑背后的苦楚,如果在未来的某一天,当他们知道了孟晚舟的《延期起诉协议》真实内容后,他们会不会感到一种被人戏弄之后的愤怒与无地自容?
孟晚舟事件中有一个绝对受益群体,它就是孟晚舟的律师团队和负责孟晚舟居家禁闭的安保公司。孟晚舟聘用了八名美加顶级律师来抗衡美国司法部的引渡请求,在加拿大三年时间的居家禁闭也是在最高等级的私营安保公司全天候监视之下完成的。他们履行了各自的义务,但是仅此而已。能够得到如此轻松的三年聘用签约,是令所有其他法律服务团队羡慕的世纪好运。
孟晚舟事件的北美篇章落下了帷幕。它的北京篇章也许已经奏响。
2021.10.02
张智斌:孟晚舟不认罪是否很重要?
《北京为孟晚舟与美加硬杠是否值得?》一文发表后,有反馈意见表示:文章似乎未论及孟晚舟是否认罪,也未涉及美国政府与孟签订延期起诉协议(DPA)的得失,希望我谈谈这两方面的看法。其实现在海外中文媒体上关于这两个问题的评论已经很多,因此,我只是在“孟晚舟不认罪是否真的很重要”这一点上作个纯属个人意见的补充。
现在中国国内把孟晚舟不认罪这件事看得相当重,《环球时报》还特意发了社评《孟晚舟以“不认罪”方式获释,这很关键》,另有文章还称《加拿大媒体删除“孟晚舟认罪”错误帖文》,许多官媒都把它提升到了政治的高度予以解读。那么,孟晚舟不认罪是否真的很重要?
9月24日,美国司法部与孟晚舟达成延时起诉协议的消息来得很突然,因此我在写《北京为孟晚舟与美加硬杠是否值得?》一文时很赶时间。写完该文,孟晚舟所乘的包机还未飞出加拿大国境。对该突发情况,当时媒体上只见新闻报道,但评论还极少。新闻中对孟晚舟是否认罪争议也很大,北美太平洋时间24日晚上,RFA已报道孟认罪,但VOA报道孟不认罪。
第二天(北美太平洋时间25日),BBC也有报道称孟晚舟认罪。这一天我特意查阅了美国司法部网站,美国司法部公共事务办公室(Department of Justice, Office of Public Affairs)在美东时间24日星期五发出《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承认误导国际金融机构》(Huawei CFO Wanzhou Meng Admits to Misleading Global Financial Institution)的新闻,副标题是“孟纳入延期起诉协议解决欺诈指控”(Meng Enters into 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 to Resolve Fraud Charges)[1]。该新闻下面还附有可供下载的美国司法部与孟晚舟签订的“延迟起诉协议”(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 和“附件A 事实声明”(Attachment A Statement of Facts)PDF格式的影印件。
阅读美国司法部的文件后,我个人认为严格地说孟晚舟确实没有认罪,但她签字承认了与美国司法部签订的协议附件A上所罗列的全部事实。这从美国司法部发出的新闻标题上也可以看得出,新闻标题说:“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承认误导国际金融机构”,而不是说“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承认犯下企图欺诈或欺诈国际金融机构罪”(美国司法部对孟晚舟指控的罪名是:企图实施银行欺诈和企图实施电汇欺诈,银行欺诈和电汇欺诈)(Conspiracy to commit bank fraud and conspiracy to commit wire fraud, bank fraud and wire fraud)。美国与其他法治国家一样,尤其是对这种影响很大的案子,司法部门出具的官方文件遣词造句是极其严密的。
问题是孟晚舟认不认罪是否真的很重要?这对北京而言,孟晚舟认不认罪确实很重要,如果孟晚舟认罪的话,那么北京的面子都给丢完了,那场爱国的大戏也没法唱下去了。但对美国而言,孟晚舟认不认罪根本就不重要,她与美国司法部签订的协议附件A上所承认的全部事实才真正重要。因为这些事实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如果交给陪审团评判,估计极大概率(几乎肯定)会认定孟的行为构成犯罪。
因此,对孟晚舟不认罪这件事,如果举个与孟案无关、也未必最恰当的例子,这就好比在法庭上,法官问一涉嫌诈骗的被告人:你是否认罪?嫌疑人回答:我不认罪。法官再问:你是否犯有这些欺诈的事实?嫌疑人回答:我承认犯有这些欺诈的事实。法官再问:你是否认罪?嫌疑人再答:我不认罪。
在此例子中,嫌疑人确实没有承认犯罪,但是,在犯罪事实已经确定的情况下,这时是否犯罪并不是由嫌疑人说了算,而是由陪审团说了算。嫌疑人承认了法定的犯罪事实,陪审团大概率会认定罪名成立。发生嫌疑人只承认犯罪事实却死不认罪这种事,通常情况下只能表明犯罪嫌疑人缺乏对法律的基本了解,因为认罪一般可以获得从宽处罚,而承认犯罪事实却坚决不认罪就很可能得不到从宽处罚。因此可以想象,在事实与证据已经固定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向法庭认罪对嫌疑人自身来说实际上是有利的。
但孟晚舟案是个特例。产生这种不可思议的不认罪情况,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1、在是否认罪这件事上孟晚舟本人没有决定权。认不认罪这个问题背后涉及到国家的面子,孟是不敢贸然认罪的。一旦认罪,国内文章就难做了,爱国主义的热潮也无法掀起了,她回去后日子也会更难过。并且,她即使不认罪,背后也有国家支撑着,国家手里还捏着谈判的筹码。2、其实孟晚舟与美国司法部的协议内部早就已经达成,认不认罪的问题已由国家事先谈妥。从协议的影印件上可以看出,美方由助理联邦检察官David K. Kessler领衔的共五人在协议上签字(其中一人是电子签名),上方打印的日期是9月22日。因为视频聆讯的原因,孟晚舟和两位辩护律师、一位翻译的签名签在另一页纸上,其中还出了一个小小的瑕疵,这页纸签名的上方遗漏了日期(目前还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因此,9月24日孟晚舟在纽约布鲁克林联邦地区法院通过视频最后出庭时,在法庭上是否需要获得从宽处理已完全没有意义,对司法机关来说,开庭只是履行手续的一道法律程序;而对孟晚舟来说,9月24日的开庭只是一场最终的表演,只要演得不过头就行了。
美国司法部与孟晚舟的这场谈判很复杂,实际上背后是由美、中、加三个国家在共同谈判。千万不要以为这场谈判只是美国与孟晚舟双方的事,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中方会释放两名加拿大人了。而且这场谈判也不是最近才开始,早在2020年5月27日,在卑诗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希瑟·霍姆斯作出孟晚舟是否属于双重犯罪的裁决时,这段时期中加双方估计就已经介入了谈判。裁决宣布前,孟晚舟与一众人特意来到卑诗省最高法院前由摄影师拍照留念,消息随后被发布到自媒体上,给人的印象是孟已提前获息将被释放的内幕消息,而同时温哥华也有传言称中方的包机已停在YVR机场。但是霍姆斯法官最终作出了不利于孟的裁定而作罢,估计谈判一时陷入僵局,因此也留下了一段关于孟晚舟的笑话。
在对孟晚舟延期起诉的处理上,美国的延迟起诉协议和附件做得目的性很强,读者如有兴趣可点击本文注释[1]提供的链接,参阅美国司法部网站的原始资料。协议为了达到两名被中方羁押的加拿大人能够被顺利获释这一目的,美方尽量注意到顾及北京的面子,在协议中不纠缠于孟晚舟是否认罪,取而代之用完全锁定孟被指控的事实这种方式来达到相同的效果,将孟锁定成为一名污点证人——证明孟晚舟故意误导(这种为达到目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故意误导即欺诈)国际金融机构对事实上由华为控制的Skycom向伊朗销售包括美国芯片在内的设备提供了金融服务,从而锁定华为违反了美国针对伊朗的制裁和出口管制法。这种不纠缠于个人而着眼于未来和全局的高明之处,使得将来美国政府在与华为的诉讼中赢得主动。由于这方面已经有许多文章都已评论,本文不再赘述。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释放两名加拿大人后,一开始并未及时公布对两名加拿大人的司法处理情况,公众曾一度质疑放人的法律依据。之后《环球时报》报道称:“加拿大籍被告人康明凯、迈克尔·斯帕弗以身患疾病为由,申请取保候审。经有关部门确认和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并由加拿大驻华大使提供担保,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第206条的规定,于2021年9月25日分别对两名被告人依法作出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和中止审理案件的裁定,由安全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报道还特别指出:“两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亲笔书写认罪悔罪材料。”[2]
而就在2021年9月2日,也是《环球时报》报道称:“据有关部门介绍,康明凯、迈克尔·斯帕弗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良好。”[3] 加拿大卡尔加里当地时间9月25日上午,康明凯、斯帕弗在加拿大驻华大使鲍达民(Dominic Barton)的陪同下抵达卡尔加里机场,加拿大外长马克·加诺(Marc Garneau)亲自接机,他特意向媒体表示,孟晚舟的延期起诉协议达成后几个小时,两人就被释放。他还说目前两人状况都很好。
尽管如《环球时报》的报道所言,康明凯和斯帕弗“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亲笔书写认罪悔罪材料”,但随着两人的被释,这些“认罪悔罪材料”对后续而言已无任何实质性的约束力。
由此可见,在对孟晚舟引渡案的处理上,美国着重于实效和结果,而北京则注重表象和面子;美国着眼于未来和大局,而北京只顾眼前和局部。
2021年9月28日
注释:
[1]:Huawei CFO Wanzhou Meng Admits to Misleading Global Financial Institution(《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承认误导国际金融机构》) Department of Justice, Office of Public Affairs. Friday, September 24, 2021
https://www.justice.gov/opa/pr/huawei-cfo-wanzhou-meng-admits-misleading-global-financial-institution
[2]:《加拿大人康明凯、迈克尔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依法取保候审》,环球时报-环球网,2021-09-26 21:34
https://world.huanqiu.com/article/44vh6TKvc2h
[3]:《独家披露:加拿大人康明凯、迈克尔刺探中国国家秘密细节曝光!》环球时报,作者:范凌志,2021-09-02 06:20
https://world.huanqiu.com/article/44b3RYxskm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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