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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萍:简评《一个与黑奴情人共度一生的种族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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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萍:简评《一个与黑奴情人共度一生的种族主义者》

CND不久前刊登的《维立:一个与黑奴情人共度一生的种族主义者》一文是海外简中网上介绍美国种族史的一篇颇为独特的好文章。记得作者维立过去大多写些更偏重于个人生活或个人冥思的小资文章,这次好像是首次涉足更大题材的美国社会问题,却一鸣惊人,写得有趣、又有深度,文章中的一些评论平衡、又不失精彩之处。

文章讲的是关于美国国父之一杰弗逊与他的女黑奴海明斯之间长达几十年的男女之情故事、以及美国主流历史学者从早期完全否认这段历史的存在到今天已大多承认其为事实的发展过程。我曾看过美国著名脱口秀主持人欧普拉在1998年DNA测验结果证明海明斯的后裔带有杰弗逊家族的基因后举办的一期节目,杰弗逊的黑人后裔与他的白人后裔被同台邀请上节目相见、相谈。从欧普拉对双方的采访中人们可以看到,这些后裔认定自己是杰弗逊的后代,皆是以口口相传的家庭口述史为依据,可是,杰弗逊的白人后裔从来不需要提供任何DNA证据来证明自己是杰弗逊的后裔,仅仅靠家庭口述史就足以让人们相信他们的正统性,黑人后裔的正统性却要等到DNA结果出来后才得到了承认。欧普拉还介绍说,美国早期历史学家矢口否认杰弗逊曾经有过黑奴情人,他们的理由是,杰弗逊是一位道德情操如此高尚之人、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这样的理由在今天的人听来,大多会觉得颇为可笑。美国还有些历史学者后来承认了杰弗逊与海明斯之情存在的事实性,同时他们又刻意洗白历史,将两者之间的关系描写为是一种真正的爱情。欧普拉邀请来的一位黑人历史学者指出,以海明斯的黑奴身份,她处在与杰弗逊地位相差极为悬殊的条件下,她的生活完全受制于杰弗逊的掌控,使她不可能有能力拒绝这种关系,将他们的关系描写成爱情是不妥当的。

另外,我认为值得澄清的一点是,美国当时许多奴隶主与自己拥有的黑奴生孩子,大多不是为了“对纯种黑人的改善”,而是为了增加自己的财产。一个黑奴在杰弗逊时代最高可以卖到几百美元,后来又涨到几千美元,这在当时是相当可观的一笔财产。奴隶主与黑奴交配,既满足自己的性欲,又增加自己的财产,对他自己来讲,实在是一举两得。至于杰弗逊与海明斯的关系最初是否有增财动机难以确定,但是,海明斯的孩子后来全都被赋予自由身,说明至少在杰弗逊死前,他已不再将这些混血孩子当成财产。

维立文章中还提到海明斯和她哥哥没有在可以立即获取自由身的法国逃离杰弗逊之事,我认为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出于对实际谋生出路的考虑。当时的美国黑奴是不允许接受任何教育的,因为接受教育会让奴隶主管制奴隶变得困难。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没有文化的人留在完全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乡,未来生活的不可知性和困难性会显得有多么巨大而难以克服,她们相信杰弗逊的诺言回到美国固然是一种冒险,她们如果留在未知的法国又何尝不是一种冒险呢?

在此摘录维立文章中让我赞赏的一段评语:“一个历史人物必须放在他所处的时代来评价,对两百年前的人不能有和今天的人一样的要求。我有一种感觉,就是杰弗逊放在今天也会是白左。他的正义感和内省力会让他意识到蔑视黑人是错误的,而他强大的头脑和渊博的学识会让他从当代科学知识中了解肤色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品格和智力。即使他不能一下子放弃感情上的偏见,也会小心地在语言和行为上避免偏见”。对杰弗逊是白左的讲法,我再同意不过,事实上,美国的国父们正是一群白左,他们所追求的人人平等,哪怕是白人间的人人平等,在那个时代依然是非常激进的,他们按照对当时人来讲完全是一种全新的理论所创建的、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美国体制更是左得不行,远远超前于欧洲当时存在的一切体制。在美国精神中,我认为最重要的精神就是制度创新精神,是政治上向左行的能力,这是美国建国之本,是美国精神的精华所在。托尔维尔在《美国的民主》一书中,对美国最为感叹的一点是他观察到美国人是如此喜欢频繁地修定法律,几乎到了朝令夕改的地步,托尔维尔的描述让人窥见到美国建国初期创新有多常见。可惜的是,今天的美国似乎与许多其他古老帝国一样,患上了老年病,不少美国人已经失去了美国精神之本、变得越来越保守,使得制度创新在美国越来越难。

维立文章中对白左的讴歌也值得引用一下:“白左愿意反思美国的种族歧视历史,在占有优势时心甘情愿地出让优势,是很了不起的”,“他们体现了人性中常常很微弱却弥足珍贵的善意”。我想要进一步表达的几点是,第一,白左们大多并没有因为反对种族歧视而牺牲自身利益(当然也有很少数真正做出了牺牲的人,比如那些因从事废奴运动或帮助黑人实现政治权利而被白右们杀害的白左),需要靠种族身份占据优势的往往是白人中的劣质者,这是为什么种族歧视最强烈的人群是那些水平低、素质差的白人,实现种族平等并不以牺牲白人为代价,而是带来双赢,反过来,以肤色定人高低,会导致劣胜优汰,造成全输,比如,奥巴马当总统难道不是比川普当总统、甚至比小布什当总统对美国白人来讲更有益吗?至少白左们是这样认为,所以,将白左反对种族歧视说成是出让自身优势的舍己为人行为在我看来是不准确的;第二,尽管如此,白左们依然非常了不起,他们的了不起在于拥有更高瞻远瞩的思想水平和更宽阔的双赢心态;第三,白左们之所以会了不起,不是因为他们天生拥有某种比其他肤色人更高贵的基因,而是因为他们所接受的教育,因为他们所做的深入思考,其他肤色的人也可以通过后天教育和自身努力成为像白左那样了不起、有能力体现善的人。

我上次写文表达了支持中国国内女权主义运动的态度后,有一位读者在文章后面评论说:你真是一位天生的大白左。当然这位读者这样讲不是为了称赞我,而是出于贬义、出于痛恨我附和白左的观点。但其实,我这个大左派并不是天生而成的,三十多年前我刚来到美国时,思想与绝大多数红色中国人没有多大差别,我是通过来美国后的生活、观察、思考和学习,才渐渐成为一名左派。当然,我天性里好像固有一种看不惯媚强欺弱行为的倾向和对没见过、没经历过的事物充满好奇心的倾向,这在我来美国前就存在,但哪怕这些倾向是天生的,如果没有我到美国后的学习过程,我也不可能达到我今天所拥有的思想水平。有些人小时候被教育成什么样就永远只能那个样,他们在过了一定年龄后就不再有接受新思想的可能,另一些人却可以一生不断地学习进步,我自认为我很幸运地属于这后一种人,维立也应该是后一种人。做右派是很容易的,一个缺乏适当后天教育的人、或一个天生智力水平低下的人,很自然地就是右派,而要成为一个有创新能力和超越能力的左派,需要有充分的后天教育和足够的自身努力才可能达到。我相信维立是有能力成为左派、或许已经成了左派的人,我希望有更多的华人新移民、更多的中国人成为左派,以改变中国人(包括华人新移民)的思想大多从一种右(即中共式名左实右)跳到另一种右、真正的左派极度稀缺的状况。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的根本差别之一即在于人群中左右派的比例,发达国家里的左派力量往往足够强,使政治成为左右之争,左派有取胜的机会,国家因此有进步的可能,而不发达国家往往只存在右右之争,左派力量是如此地微弱,毫无取胜的希望,使得国家只能在一种落后和另一种落后之间循环。思想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改变人的思想,你就能改变世界。

正是因为我相信改变人的思想就能改变世界,我对维立文章中所流露出来的“对种族歧视问题比较悲观”的情绪有所不认同。我承认种族歧视是一种天生的、无法根除的恶,可是,我来美国三十年,亲身经历了美国种族平等所取得的明显进步,尽管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我依然为人类有能力限制自身的动物本性、取得如此长足的文明进步感到骄傲。我作为一名女性、作为一位美籍华人,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今天这样一个更平等的时代。随着老一代人的渐渐离世,随着当今新一代人不同种族间的交往和通婚越来越频繁,下一代人的种族平等走向新的高度可以说成真的可能性极大,当然,我们不能将这样的未来看成是必然规律,人们仍然不能放松努力。

另一方面,人类社会永远会存在问题、永远达不到完美,甚至有时还可能会出现倒退。人性中有许多难以消除的恶,种族歧视只是其中之一,人们对恶的祸害性过于大意,恶就有可能乘虚而入。我们可以既承认人类社会的这一不完美现实,又对人类进步能力怀抱希望,相信我们可以通过努力将恶控制在一定限度之下、让世界变得更好,否则,批评现实就没有多大意义了。能够直面人性之恶、同时又敢于对人性之善有所期许,这是一种勇气,也是一份成熟。说句实话,目前让我最揪心的美国问题不是种族平等进步的缓慢,这个问题至少不直接威胁绝大多数人的生命,可以慢慢来(也只能慢慢来)。使我感到威胁最大、进步实在太慢的,是美国在控枪法上难以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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