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對支持他國的顏色革命
客觀派對
2022.07.11
許多人以為我對美國的諸多批評是由於我不認同「民主價值」。也有人根本就懷疑我是不是支持或至少同情獨裁。對這一類的以為與懷疑,我早已不去做直接回應。感覺寫文章表達了自己的立場,就足夠了。
我當然認同民主價值,也希望這個世界能逐漸實現民主的政治理想。但我不認同任何國家用顛覆或支持「顏色革命」為手段,去建立他國的民主體制。因為這是荒謬的。完全不符合民主的精神,也不符合佛法。無論是由緣起法、解脫道或菩薩道的角度去看,皆如是。
民主是一種理想。其主旨應是國家由人民當家作主,經濟利益也應由人民所共享。否則何談「作主」?這是一種崇高的理想,世人都普遍認同。但這個理想在世間真正充分地實現了嗎?我看還差得很遠。本人居住在美國四十多年,對美國有些瞭解。就讓我拿美國來反思與分析一下吧。
美國自認是民主國家,也以自己的自由與法治自豪。但美國人民對自己的國家有在當家作主嗎?美國的經濟利益有被國民普遍地共享嗎?
以我的經驗來看美國人,他們大都是單純、善良且不善心計的。和他們大多數人比起來,我常會感覺自己「太複雜」而有些慚愧。但讓我不能理解的,是美國竟是二戰以來在世上捲入最多戰爭的國家。這實在是和我的經驗不相符合的。所以我自然會問:「美國人真的是能當家作主的『民主國民』嗎?」
我明白要回答這個問題,是存有一個程度複雜性的。
但經濟利益的共享就沒有那麼複雜了。因為大家都知道美國國民的財富分配極不均衡。1%的富豪所擁有的財富,超過了所有中產階級(約總人口的60%)擁有財富的總和。我每天步行經過家附近的藥房,門口常會站著一位很有禮貌的黑人高中生,在為需要幫助的黑人兒童募款。他們是在提醒我:許多少數與弱勢族裔的家庭,其實都是在貧窮線以下的。
這些分析不代表我反對民主,而只是指出美國的民主體制並非完美,而需要改良。所以我反對美國或任何國家以護衛「民主價值」為名去支持或策動他國的「顏色革命」。因為無論是美國還是歐洲的民主制度事實上都未臻完美,而存在許多的改革空間。
如果用緣起法的基本原則去看,應是每一個國家的問題都各自有其因緣。需該國人民對這些因緣有所瞭解,才能謀求解決之道。用任何的暴力或革命為手段去解決,常會是「換湯不換藥」。就算一個程度的暴力是改革所必須,那也應是各國內部的自發行為,而不應是外國力量的介入。更不應是不同外來勢力的競爭與角力。
這其實也就是解脫道的基本原理。即解脫只能仰賴各人自己的努力,而不可依靠他人。他國可以提供協助,如助其基礎建設與教育。但不應介入他國的政治。更不應希望該國變成「民主陣營」的一員。這就好像修行人不可能因加入了世界佛教青年會,就解脫了。民主也一樣。一個國家是不可能因加入了某陣營,或戴上了「民主的帽子」就實現民主了。
菩薩道「是諸法空相」的道理也是一樣,即民主本來就不是「絕對真理」或教條。故「民主陣營」的觀念本身就不正確。歐美國家可以宣揚民主。但好的宣揚方式應是「身教」,即應展現出自己的民主體制優越性。也就是強在哪裡,好在何處?若能如此,他國自然會「心嚮往之」,而去嘗試走相同的道路。如蘇聯解體前的領導人戈巴契夫,就是一例。
但當今的美國,可以說是剛好展現出了「美式民主」的缺點與弱點,包括社會的嚴重分裂,與財富分配的極度不均。這恰好是宣揚民主的反面教材,而會給所有美國認為的「不民主國家」抗拒民主的理由。美國如果在今日還在希望領導世界與「非民主陣營」為敵,真可說是極度愚昧的。這不只是已經造成了無數人的痛苦,也終將嚴重傷害美國自己。
我期盼歐美諸國能認清這種愚昧,而停止對自以為的「非民主陣營」的敵意與顛覆。就像有人曾用「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願以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力」闡述伏爾泰的思想一樣———能尊重自己不同意的人的生存權與追求幸福權,才合乎民主真正的精神。
用對立的陣營思想來宣揚民主,本身就是個錯誤。用金錢或任何其他的手段來煽動或支持他國的顏色革命,是更大的錯誤。
作者投稿禪世界。
【禪世界現代漢語版】《相應部》、《中部》、《長部》、《增支部》、《小部》 和 《清凈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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